这篇文章给大家聊聊关于想在农村买个小院,应该注意什么问题,以及农村小院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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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在农村买个小院,应该注意什么问题如何有个农村小院怎样才能合法买到农村小院许多人在厌倦了大城市的生活之后,如果有了一定的积蓄,就想要在农村买一个小院子来养老。在乡下,的确空气会更加清新,而且生活节奏慢。那么,想在农村买个小院,应该注意什么问题呢?
首先,一定要注意权属问题。按照道理说,大部分的农村地基是不允许买卖的,因为它们不受法律保护。要确保那些农村建房是批示过的,若是没有,万一发生纠纷,或者牵扯到了违建,就没有退路可言。无论是便宜还是昂贵,能属于自己的才最靠谱。有许多人在买了农村房屋之后,后面牵扯到的一些问题解决不到,就会引起很麻烦的纠纷,所以注意权属问题是重中之重。要知道,在农村买小院,买的并不是房屋的所有权,而是土地流转。
其次,还要注意交通是否完善。在买农村小院时,地段不要选得太偏僻。尽量选择城市近郊,这样不仅可以享受城市的便捷,还能够得到相对清静的环境。最主要的是公路要完善周边不要太荒无人烟,否则在晚上,的确会有点吓人。其他设施也要尽量完善,比如医院,商场和火车站等,不需要离得太近,但是距离这些地方的路段,开车最好不要超过一个小时。
最后,要重视小院的周边的环境。既然选择在乡下买房子,相信大家重视的是安静的环境与空气的清新。尽量选择周边绿植较多的,在那样的环境里生活,仿佛是天生的氧吧。还要考虑到周边购买生活物资的地方距离是否合适,最好通水电气,至少能保证正常生活的需求。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倾向在乡下养老,因为在乡下,压力普遍较小,而且清静的环境对人们的身体更加有益。
农村生活好了,很多人都盖起了大别墅,欧式的、美式的、地中海式的、西班牙托斯卡纳等等,总之是非常漂亮,当然中式的也不少,徽派的、四合院等等,白墙黛瓦也是十分好看。
有了别墅,当然不能少个院子,院子是中国特有的文化,无论是在北京河北还是福建广东浙江安徽,大家都喜欢有个院子,院子当然不能像之前一样,种菜养鸡,那格调一下子就下来了,如何设计一个小花园现在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农村人家基本都有一个院子,可是都不怎么好好打理,只要打理好了,那就是独栋别墅,还用买什么房呢,今天我们就来看看如何打理一家农村院子!
首先需要规划院子,以一家为例,主人喜欢夏天在院子里坐着吃个西瓜喝个茶聊聊天,所以就需要一个能够坐落的地方。
庭院设计
庭院设计
1、可以选择在房门前,以墙为围搭建一个架子,架子旁可以种植紫藤花,春花夏叶,有美景有阴凉。
院子留出一条路,铺上地砖,这条路分割房屋和剩余位置,剩余位置可以种植花果蔬菜,当然这些也不要随意种,可以先选择图形,在平地上画出,分割清楚,然后依次在区域内种植,五颜六色的花,采蜜的蜜蜂蝴蝶,美景自家有的惬意。对了给这片乐园四周围一圈篱笆,田园范十足了。
2、可以在院子最中间部位,可以搭建一个小凉亭,也可以搭一个木架,让紫藤花爬满蔷薇花爬满整架。
铺设两到三条鹅卵石小路,出入方便。以小路为分割线,把庭院分成若干部分,仿照上面所说种植自己喜欢的植物。
这种设计,如果没有竹子,会失去一份清雅的味道,竹子可以在鹅卵石边种植一周,也可以围绕整个庭院的围墙种植一圈,放上几盏夜灯,简直就是仙境。
法律分析:
成都拆迁补偿标准如下:
一、拆迁补偿的方式房屋产权调换与货币补偿
被拆迁人有选择的权利例外情形:1.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2.共有产权,共有人对补偿方式的选择达不成一致的,应当采取产权调换方式;3.拆迁产权有纠纷的房屋,拆迁期间纠纷未解决的,应当采取产权调换方式;4.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5.抵押人不能清偿债务或不能重新设置抵押权的,只能作产权调换;6.拆迁政府代管的非住宅房屋,实行拆迁公益事业用房的,拆迁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予以重建,或者给予货币补偿。
二、对非住宅房屋的认定
三、被拆迁人提出房屋所有权证记载面积与实际面积不符的处理
四、拆迁当事人对分类评估价不符的处理
五、确定拆迁安置房面积的依据
公转私房屋使用面积换算建筑面积可采用使用面积乘以下列不同建筑结构的系数予以确认:。木结构:1.12;砖木结构:1.18;砖混结构:1.34;如果拆迁当事人申请产权监理处复丈的,以产权监理处复丈的结果为准。
六、拆迁房改住房或者补贴给个人的部分产权住房的规定
七、拆除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规定
八、拆除围墙等附属物的规定
拆除围墙、水井和炉灶等的补偿标准,可参照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78号《成都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拆除非独家所有的门道、厕所、过厅、巷道、楼梯间等附属房屋,由拆迁人按评估价给予经济补偿。
九、对安置房屋地点的规定
十、对安置住房建筑面积的最低要求:套一42平方米;套二58平方米;套三72平方米
十一、对安置住房的楼层差价的规定:1.底楼有小院的上浮4%,无小院的上浮2%;2.二、四楼上浮3%;3.三楼上浮5%;4.五楼不浮动;5.六楼下浮7%;6.七楼下浮10%
十二、住宅产权调换的面积计算规定:1.拆除平房;2.拆除楼房
十三、对共有产权住房拆迁安置的规定:对拆迁共有产权住房实行产权调换的,只对房屋实际居住的共有人或承租人进行安置,对未居住的其他共有权人不予安置。安置后的房屋产权调换后,产权仍属全体共有人所有。
十四、对私有住房产权调换的结算补差规定:
1.一次性付款的;
2.分期付款的;
3.拆迁私有自住房屋,被拆迁人房屋产权证记载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以下的;15平方米以上,25平方米(含25平方米)以下的。(他处无住房,并持有低保证,前者安置房为套一,后者为套二或套三的,不再享受一次性付款的优惠。)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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