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铁们,大家好,相信还有很多朋友对于诽谤者是什么意思和诽谤者的相关问题不太懂,没关系,今天就由我来为大家分享分享诽谤者是什么意思以及诽谤者的问题,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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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别人的诽谤该怎么做恶意诽谤诬陷他人会承担什么法律后果诽谤者是什么意思一、观察诽谤本身:诽谤之语,既不能伤害自己的身体,也不能伤害自己的心灵;但是,如果自己怨恨诽谤者,自己的心灵与身体就会受伤。
1)他人的诽谤之语是口腔发出的声波,在空气中传播的声波在本质上只是空气的振动而已,这种振动的频率极低,根本无法伤害我们的身体,对于这一点我们通过观察就可以认定。
2)他人的诽谤之语能不能伤害到我们的心灵呢?也不能。这是因为我们的心灵是无形无相的,如虚空一般没有任何物理实质,而声波则是有物理实质的空气的振动。有物理实质的东西永远不可能伤害到虚空,就像有形的利刃无论在虚空中如何挥舞,都不可能伤害虚空分毫。同样道理,即便有一万个人在用难听的话语诽谤我们,其实也不能伤害自心分毫。
3)既然他人的诽谤之语既不能伤害我们的身体,也不能伤害我们的心灵,为什么我们听到他人的诽谤时,内心会痛苦,甚至身体也会感到种种不适呢?应该知道,自己身心的这种痛苦不是他人的诽谤造成的,是自己的心对他人诽谤的态度造成。我们的内心已经习惯于听到他人的诽谤立即生起“不接受与怨恨”的情绪,让自己的心感到痛苦的正是内心的这种“不接受与怨恨”的情绪。心痛苦了,身体当然也会跟着痛苦,因为自己的心会极大地影响自己的身体。他人诽谤我们时,如果我们的内心没有不接受,也没有怨恨,内心自然就感受不到任何痛苦。
4)如果一只纸老虎出现在面前,我们误将其认作是吃人的真老虎,就会吓得四处奔走,惊慌而痛苦;当认识到这只是一只纸老虎时,内心的惊慌和恐惧就会消失。同样,如果认识到他人的诽谤于自己的身心根本无损,内心就不会产生不接受与怨恨。
5)所以,以后遭遇他人的诽谤应当牢记住:“诽谤只是纸老虎,既不能伤害自己的身体,也不能伤害自己的心”。正如《入行论·安忍品》中所说:“轻蔑语粗鄙,口出恶言辞,于身既无害,心汝何故嗔?”又说:“心意无形体,谁亦不能毁。”永嘉大师《证道歌》中也说:“从他谤,任他非,把火烧天徒自疲。”
二、观察诽谤的后果:虽然他人的诽谤,可能会使自己的名声与财富遭受损失;但是,即便真的失去了这些名声与财富,自己照样可以快乐地生活。
1)有人想:“诽谤虽不能伤害自己的身心,但却可以使自己失去名声与财富,而失去名声与财富是我所不能接受的,因此我要怨恨对方。”
2)首先,在遭受诽谤的情况下,名声与财富是否失去、失去多少,以自己对诽谤者的怨恨根本于事无补。如果对诽谤者的怨恨能够阻止或减少名声与财富的失去,那我尽管可以去怨恨。但是,实际上怨恨除了让自己痛苦并丧失理智做出愚蠢的错误决定之外,不会带来任何好处。名声与财富是否失去或失去多少,都是自己过去所造的善恶业来决定的,而不是由对方的诽谤来决定的。
3)其次应当思维,即便失去了名声,没有别人的喜爱与相信,自己照样可以快乐地生活。想想在我们周围有很多人,他们虽然没有名声,却可以快乐地生活,为什么我没有了名声就不能像他们一样快乐地生活了呢?这都是愚痴的“我爱执”在作怪!我为什么要高人一等,将“他人的喜爱与赞扬”用作决定自己是否快乐的砝码呢?
4)再次应当思维,即便失去了财富,自己也没有必要嗔恨。为什么呢?第一个原因是,因失去财富而嗔恨就会在自己内心留下恶业的种子。财富在自己临终的时候就不能跟随自己了,而恶业的种子却会跟随自己到来世,因缘成熟时就会让自己感受痛苦,想到这一点,就会止息嗔恨。第二个原因是,即便获得财富,享受一生的快乐,但临命终时回忆一生享受过的快乐,其实与自己曾经做过的梦根本就没有什么差别。生活既然如梦境,富有也好,节俭也好,何必那么执著呢?富有有富有的活法,节俭也有节俭的活法,但只要内心快乐,节俭一点又何妨呢?如《入行论·安忍品》中说:“梦受百年乐,彼人复苏醒,或受须臾乐,梦已此人觉,觉已此二人,梦乐皆不还。寿虽有长短,临终唯如是,设得多利养,长时享安乐,死如遭盗劫,赤裸空手还。”
5)总之,别人对我们作诽谤,说粗言恶言、传播恶名时,我们要思惟:生命是极其珍贵的,我不能用怨恨来染污自己的生命;这些诽谤的声音根本无法损害我的身心;即便因为他的诽谤等而导致其他人不喜欢我,这也只是他自己心里不欢喜,与我无关;即便因此损失了财富也不要紧,财富本来只是梦中的财富,终归会化为乌有,与其为了它生嗔心造恶业,还不如今世节俭快乐而活。当上面所讲的这些观察非常娴熟时,面对别人的诽谤,内心就会释然了。
——摘自《永不抱怨》(明如居士著)
在生活中如果行为人污蔑诽谤他人,给他人的生活和名誉造成了严重的损害,情节比较严重的话,会出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的罚款。同时如果行为人的犯罪事实更为严重的话,很有可能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1、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1)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2)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3)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4)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5)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6)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2、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扩展资料:
一、诽谤罪客观方面具体表现:
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
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所谓散布,就是在社会公开的扩散。散布的方式基本上有两种,一种是言语散布;另一种是文字,即用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报刊、图书、书信等方法散布。
所谓“足以贬损”,是指捏造并散布的虚假事实,完全可能贬损他人的人格、名誉,或者事实上已经给被害人的人格、名誉造成了实际损害。
如果散布虚假的事实,但并不可能损害他人的人格、名誉,或无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则不构成诽谤罪。
3、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但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从诽谤的内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谁。
就可以构成诽谤罪。如果行为人散布的事实没有特定的对象,不可能贬损某人的人格、名誉,就不能以诽谤罪论处。
4、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虽有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则不能以本罪论处。
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等情况。
二、诽谤与诬告陷害的区别:
诽谤罪(刑法第246条),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诽谤罪与诬告陷害罪之间的区别如下:
1、行为方式不同。诬告陷害是向政府机关和有关部门告发,诽谤则是当众或者向第三者散布。
2、主观方面不同。诬告陷害的意图是使他人受刑事处分,诽谤则是意图损害他人的人格、名誉。
3、所捏造的事实内容不同。诬告陷害捏造的是犯罪的事实,诽谤罪捏造的是足以损害他人人格、名誉的事实。
三、相关知识:
网络举报即使部分内容失实,不属诽谤罪。与“网络反腐”不冲突广大网民通过信息网络检举、揭发他人违法违纪行为的,有关部门应当认真对待,负责任地核实,及时公布调查结果。
即使检举、揭发的部分内容失实,只要不是故意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不属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而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就不应以诽谤罪追究刑事责任。
四、网络诽谤罪的认定
在网络诽谤中,诽谤成立的要素之一,就是看诽谤者所选择的传达信息的方式是否属正常的、能够阻止第三人的接触的途径。
我们可以假设有这么几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发出信息者所选择的途径是电子邮件,收件地址仅为某一人所知,是纯粹的私人邮箱。
第二种情况也选择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但收件地址却可以为数个人,这可能是某个组织的人所共同拥有邮件址。第三种情况是制作成网页,可以供人们浏览等等。
根据一般的法律判断,上述第二种或第三种传播方式就有可能构成诽谤,而第一种情况就不构成诽谤,在第一种情况下,既使可能收件人本人没有看到。
而其亲属好奇打开信箱查看到了诽谤内容,也不构成诽谤,因为信息传播者的目标对象仅为收信人本人,其它情况是其不可预见的。
所以其主观上不存在要将诽谤内容向除目标对象以外的第三人传播的意图。而对于第二种情况来说,可能信息传播者会以不知道电子邮件址是一人拥有还是数人拥有为自己辩护。
如此的话就要看其在当时所拥有的信息条件下,可以预见到什么程度。如果有事实证明诽谤信息传播明知这个邮件址是为数人拥有,就可认为是意图将信息公布于众。
对于第三种情况来说,只要是将诽谤内容放在网页上,无论信息传播者如何辩驳其网页无人浏览,都必然构成诽谤。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诽谤罪的解释
[slander]
指对受害人造成了实际的损害,并指明是由口头说话造成的,无论是出于恶意明知故说,还是出于无心缺乏考虑而说
词语分解
诽的解释诽(诽)ě捏造事实,说别人坏话:诽谤。诽章。腹诽心谤。部首: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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