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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七一建党节活动方案:2019年人民代表大会(党代会献礼活动)

聚焦2015广东两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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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隆重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回顾党的光辉历程,讴歌党的丰功伟绩,进一步激发基层党组织活力,增强广大党员的光荣感、使命感,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更加热爱党、拥护党,激发广大党员干部的爱国信念,激励全镇各级党组织和共产党员继承和发扬党的光荣传统,扎实深入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动员和组织全镇广大干群积极投身到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实践中来,掀起创先争优活动新热潮。决定在“七·一”期间,在全镇各级党组织和党员中广泛开展“唱红歌、唱廉歌”为主题的庆“七·一”活动,特制定此方案。

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关於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

一、活动原则

坚持隆重、热烈、特色、实效的原则,广泛宣传党的光辉历程、伟大成就和优良传统以及在深入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各族人民好的时代主旋律。活动采取全镇集中组织和各党组织自行安排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活动内容

(一)重温入党誓词,慰问困难党员。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重温入党誓词,激励党员干部立足本职岗位创先争优,以良好的工作业绩向党的生日献礼。

(二)开展一次党员奉献日活动。各支部自行设立“党员奉献日”,结合实际,自选事项,自定主题,集中组织党员上街头、进村(居)、入农户,开展义务劳动及送政策、送技术、送文化、送服务等丰富多彩活动,以实际行动为群众服务。

(三)开展一次集中走访、慰问、帮扶活动。“七·一”前,镇党委组织走访慰问一批困难党员。各支部要深入到年老体弱党员、困难党员、下岗失业党员以及流动党员家中,了解他们的生活情况,倾听他们的心声,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和工作中的实际困难,送去党的关怀和祝福。

(四)开展一次评选表彰活动。镇党委将在“七·一”前,评选表彰3个先进基层党组织、20个优秀共产党员、5个优秀党务工作者和10个农村党员“双带”标兵。通过评选表彰活动,激励全镇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以先进模范为榜样,创先争优、建功立业。大力营造积极向上的氛围,弘扬正气。

(五)组织开展一系列形式多样的纪念活动。“七·一”期间,镇党委集中组织开展“唱红歌、唱廉歌”比赛、演讲比赛、党内知识竞赛、廉政知识竞赛等,各支部要结合自身实际,按照“多样、灵活、重在参与”的原则,可以采取参观学习、结对互助、表彰先进、接受革命传统教育等形式开展活动。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支部要正确认识纪念建党庆祝活动的重大意义,及时召开支部会,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提高认识。党支部书记具体负责各单位的纪念活动,制定活动方案,指定专人组织实施,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二)结合实际、彰显特色。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活动主题,精心设计活动载体,创新活动形式,找准不同单位开展活动的重点,把纪念活动落实到每一个党组织和每一名共产党员。对设计新颖、针对性强、效果显著的实践载体,镇党委将在全镇进行推广,确保活动真正取得实效。

(三)注重宣传、营造氛围。各支部要充分运用灵活多样的宣传方式,大力宣传在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以及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大力宣传党的光荣历史,展现党的辉煌历程,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推动各项活动的深入开展。

(四)积极参与、彰显活力。以支部为单位参加镇党委组织的“唱红歌、唱廉歌”比赛,比赛形式为小合唱或大合唱。各支部参唱的红歌、廉歌必须符合主题,并于6月20日前将参唱歌曲报送到镇科教中心,具体比赛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县委组织部(组织[xxxx]xx号)文件通知精神,为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xx周年,激励广大党员干部紧紧围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主题,坚定理想信念,树立群众观点,增强服务意识,改进作风建设,夯实党的执政基础。经研究,决定在“七一”期间开展庆祝活动,现提出庆祝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系列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以纪念建党96周年为主题,广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纪念活动,通过形式多样、主题鲜明、广泛参与的庆祝活动,提升党组织的号召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使广大党员干部以更加饱满的热情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6周年。

二、活动时间

6月下旬至7月

三、活动安排

1、组织党员开展一次集体学习活动。各党(总)支部要组织开展一次集体学习讨论,重点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同志在兰考县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重要讲话精神为主要内容。引导大家开展深入全面的讨论,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把教育实践活动的作风建设成果,转化建设美丽铜陵县做贡献、当先锋的强大动力。

2、开展一次党员领导干部带头上党课活动。各党(总)支部结合本支部情况,为庆祝党的生日,设计、组织好形式多样的党课活动,支部书记要带头上党课。要结合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一是认真落实为民务实清廉总要求,进一步改善党群、干群关系;二是要以反对“四风”为重点,切实改进作风;三是以提高执行力为重点,推动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和谐跨越发展。

3、开展一次走访慰问活动。结合正在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党总支部负责人要深入基层,对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离退休老干部、生产一线党员进行普遍慰问,切实增强基层党员荣誉感和归属感。

4、开展一次调研走访活动。坚持领导带头、分级负责,扎实开展好调研走访活动。要真正坐下来,与职工群众面对面沟通、心贴心交流,听真话、访民意、摸实情,掌握第一手资料。要善于从基层单位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矛盾、困难中,反思自身工作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有条件的要安排部分费用,用于走访慰问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

5、开展一次有意义的党日活动。各党(总)支部、直属支部要精心设计,组织开展一次有意义的党日活动。从党员的思想实际出发,通过组织座谈、走访调研、参观访问、社会实践、便民服务等形式开展党日活动,进行国情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增强广大党员立足本职、奋发工作学习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发挥好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供电、交通、电信、邮政等有条件的单位要集中组织开展一次便民服务活动。

6、开展一次重温入党誓词活动。各党(总)支部要利用“七一”有利时机,组织新老党员开展一次入党宣誓和重温入党誓词活动,让新党员感受党的神圣,坚定入党信念和为共产主义奋斗终生的决心,激励新入党党员以自身的实际行动积极实践誓词;让老党员重温申请入党时的思想激情和奋斗追求,回顾入党宣誓时的庄严承诺和坚定决心,唤醒先进意识,增强党性意识,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永葆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

7、开展一次总结表彰活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各类先进的评选、表彰和宣传工作,组织交流本单位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经验。党委将选择部分服务型党支部建设经验在本系统内进行推广交流。

8、开展其他多种形式的庆祝活动。各党(总)支部要结合工作实际,积极组织广大党员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和富有实效的纪念活动,如召开座谈会、组织生活会、新党员入党宣誓、党员上党课、开展文体活动、举行党的知识竞赛、观看党史题材影视片、举办优秀党员或先进人物事迹报告会等,使广大党员开拓视野,加深对党史的了解,增强党性观念、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党组织的活力和凝聚力。

四、几点要求

1、明确责任,精心安排。纪念建党96周年活动是我们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意义重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在活动中要充分尊重党员的主体地位,积极调动广大党员,特别是吸收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和业务骨干参与各类庆祝活动。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按照党委的总体安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实施,确保系列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橱窗、黑板报、网站等阵地加强宣传,对系列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党总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事迹及典型经验等有计划地组织好报道,积极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进一步弘扬主旋律。

3、注重实效,统筹结合。各单位要把纪念建党96周年活动与推动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要通过开展各种纪念活动,教育党员干部增强群众观念,关心群众利益,多为整改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把党的关怀和温暖送给职工群众,使广大职工群众切身感受到活动实际效果,体会到党的温暖。

4、各单位在“七一”期间开展活动总结和活动开展情况电子版图片,于7月底前及时报送委组织人事科,电话:xxxxxx。

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xx周年,以“强组织、增活力、创一流”为主线,把纪念建党活动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把岗位贡献与争当先锋结合起来,激发党员干部以饱满昂扬的精神状态助推学校工作跨越式发展。

一、主要内容

1、迎七一,召开全体党员大会,组织学习习系列讲话精神,做好宣传表彰工作。进一步挖掘先进,选树典型,营造健康向上、乐观奉献的良好风气。

2、作表率,就是作好"六个表率"。号召动员全体党员干部努力争当勤奋学习、善于思考的表率,解放思想、创新求实的表率,维护团结、促进和谐的表率,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表率,积极进取、爱岗敬业的表率,廉洁自律、克己奉公的表率,切实发挥党员先锋表率作用。

3、比贡献,具体开展“三比”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开展在师生和服务对象中比认同度、满意度;在实际工作中,比成绩、比实效;在生活点滴中,比文明、比素养。

二、具体方式

1、召开一次庆七一座谈会。各党支部要召开多种形式的庆"七一"座谈会,组织广大党员进行座谈,回顾党的光辉历程,畅谈党的丰功伟绩,结合实际,本着"立足岗位比贡献"的指导思想,就如何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发挥好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模范表率作用座谈交流。

2、撰写一篇学习心得体会。每位党员干部撰写好一篇学习心得或体会。于7月15日前,交学校办公室。

3、开展一次“大走访、大调研”活动。对学校离退休老党员进行一次集中走访、调研,充分体现党组织的关怀和温暖。

4、展播一部电教宣传片。各党支部要选择1-2部反映先进基层党组织或优秀共产党员的典型事迹专题片,从而在全校党员干部中营造出“学先进、找差距、比贡献”的浓厚氛围。

5、举办一次党课。围绕当前形势政策的热点问题,开展支部书记讲党课活动。

6、发展新党员与培养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新党员宣誓活动(彭塑);拟在文科、理科支部推荐一名入党积极分子,报市教育局机关党委,统一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陈亦辉)。

三、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党支部要把开展主题活动列入重要日程,及早研究、认真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支部负责人要在学校总支部的统一领导下,切实负起责任,确保各项活动落到实处。要紧密结合本支部实际,科学细化方案,周密安排部署,按时保质完成主题活动任务,扎实有效推进各项工作。

2、营造舆论氛围。各支部要强化对主题活动的宣传,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注重挖掘身边的先进个人和典型事迹,及时总结、宣传,通过抓点带面,形成创先争优的良好局面。

3、强化反馈督导。各党支部在主题活动中要加大信息反馈力度,对主题活动动态、好经验、好典型及时上报。要加强对主题活动的督促检查,防止搞形式,走过场,确保活动扎实开展、有序推进、取得实效。同时,学校总支部将适时对各支部开展主题活动的情况进行督查指导。

2019年七一建党节党课

2019年七一建党节党课

导语: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坚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为开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生活打下坚实基础。以下是我为大家精心整理的材料,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准则》)指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是党内政治生活积极健康的重要基础。要坚持和完善党内民主各项制度,提高党内民主质量,党内决策、执行、监督等工作必须执行党章党规确定的民主原则和程序,任何党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压制党内民主、破坏党内民主。中国共产党95周年的历史反复证明,党内民主发扬得好,党内政治生活就健康,党内政治生态就晴朗,党的事业就顺利;反之,党内民主遭到破坏,党的肌体和党的事业就会受到损害。在继续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和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新形势下,我们必须发扬党内民主和保障党员权利,营造风清气正的党内政治生态,确保党团结带领人民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

一、发扬党内民主和保障党员权利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六大报告首次提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对人民民主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在党的十七大、十八大报告中,党内民主的重要性被继续强调。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再次指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党内民主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是中国共产党党内政治生活积极健康的重要基础,更是人民民主的带动者、示范者和引领者,在世情、国情、党情正在发生发生深刻变化的新形势下,发扬党内民主更具有重要意义。

(一)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引领力量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不仅具有十分丰富的内涵,包括党内民主、人民民主等,而且还有独特的发展路径,即“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

发扬党内民主和保障党员权利,健全党内民主制度体系,必然会对人民民主产生引领效应。在发扬党内民主的过程中,党员政治参与的意识、程度和素养的提高,将直接影响人民群众政治参与的积极性和参与能力;党内政治生活的相应水平;党内民主要素的生长、拓展与完善,也将决定和制约人民民主的发展程度。发扬党内民主,通过共产党员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在党内生活中树立民主观念,养成民主习惯,培养民主作风,坚持民主传统,就能把党内民主的经验、作风和传统带到他们工作领域中的民主风气,从而有效地推动社会主义民主的整体发展。

只有发扬党内民主和保障党员权利,使广大党员以主人翁姿态积极参与党内事务,才能对人民民主的发展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进而调动广大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积极性,更好地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只有不断健全和完善党内民主制度,积极发挥党内民主对人民民主的引领和导向作用,以党内民主的制度化来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化,才能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实现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目标。

(二)促进党内政治生活积极健康的重要基础

党内民主是实现党内和谐的决定性因素,也是促进党内政治生活积极健康的重要基础。发扬党内民主和保障党员权利,是维护党的各级组织团结统一、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和战斗力的必然要求,是调动党员干部积极性的必然要求,更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

我们党提出发扬党内民主的目的就是为了更好地加强党的团结统一。发扬党内民主和保障党员权利,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才能增强党的各级组织领导班子的团结,才能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教育,才能严格党内政治生活规范,才能不断推进党内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最终才能保证党内政治生活民主、和谐、团结的氛围。

党员是党的细胞,党的组织是由一个个党员组成的,党员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发挥程度,直接影响党组织的先进性、战斗力。只有发扬党内民主和保障党员权利,健全党内民主制度,坚持党员主体地位,才能够让党内政治生活严起来、规范起来,使党内政治生活更加公开、透明、健康、有序,才能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使基层党组织的每一个细胞都充满活力、党的组织永远充满生机、党的事业不断前进。

(三)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有力保障

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中国共产党自身建设关系事业全局。发扬党内民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新时期党加强自身建设,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战略举措。只有发扬党内民主和保障党员权利,才能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才能为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完成历史使命提供有力保障。

二、发扬党内民主必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

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和党的活动的主体。围绕党的事业和党的建设开展的一切活动,归根结底都是党员主体的实践活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要靠千千万万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来体现,党的执政使命要靠千千万万党员卓有成效的工作来完成。”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党员是推动党内民主的重要力量。党内民主的核心就是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没有广泛的民主,就没有正确的集中。《准则》关于“党的各级组织对重大决策和重大问题应该采取多种方式征求党员意见”的规定,就是“从群众中来”,充分尊重广大党员的意愿和首创精神。在党组织作出决策之后,又要“到群众中去”,由广大党员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广大党员只有直接而广泛地参与党内事务,党员的主体作用才能很好发挥。

1.尊重党员主体地位要求建立民主平等的同志关系。我们党是志同道合者的联盟,平等性是党员主体地位的鲜明特征,党内同志关系本质上是民主平等关系。《准则》明确要求,“保障全体党员平等享有党章规定的党员权利、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坚持党内民主平等的同志关系”。《准则》重申“党内一律称同志”,要求“任何党员都不能游离于党的组织之外,更不能凌驾于党的组织之上”。党内互称同志,是党中央对党内生活的一贯要求和重要的政治规矩,蕴含着党的原则立场和根本宗旨。在党内,不论党员职务高低、资历深浅、功劳大小,其在党章党规面前都是平等的,平等地享有权利、平等地履行义务、平等地遵守纪律。《准则》强调,“坚持纪律面前一律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党内决不允许存在不受纪律约束的特殊组织和特殊党员”。

2.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必须在全党努力营造“党员是党的主体”的共识和理念。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全党同志强化党的意识,“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做到忠诚于组织,任何时候都与党同心同德”,“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把爱党、忧党、兴党、护党落实到工作生活各个环节”。我们要按照《准则》的要求,着力推进党内民主,将党员的主体地位转化为科学的民主制度体系、健全的党员权利保障机制,营造良好的党内民主环境。

三、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主要举措

我们党历来十分重视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党章明确规定了党员享有的八项基本权利。2004年颁布实施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以下简称《保障条例》),根据党章的规定进一步细化了党员权利,完善了保障措施。党的十七大党章修正案把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第一次写进党章。党的十八大报告要求“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健全党员民主权利保障制度”。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坚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为开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生活打下坚实基础。《准则》再次强调,“必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相关制度和工作机制。

1.切实保障党员的知情权。针对实践中党员知情范围有限、知情渠道单一等问题,《准则》要求“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推进党务公开,发展和用好党务公开新形式,使党员更好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保障党员的知情权,一要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根据党内事务的特点及各级党组织的实际情况,做到重要事件党内先通报、重要问题党内先讨论、重要决策实施党内先传达,从制度上保证党员了解党内事务的优先权。二要完善党务公开制度。树立“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理念,健全“重要决策必须公开、重大事项必须公开、党员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必须公开”的工作制度。三要创新党务公开的形式。既要充分利用党内会议、党内文件等传统形式,又要创新运用党建网站、党务微信微博、手机短信平台等现代信息手段,让党员能够多渠道、全方位地了解党内事务。

2.切实保障党员的参与权。为保障广大党员积极参与党内事务,《准则》提出了一系列具体举措。一是创造民主参与的有利条件。《准则》明确要求,“畅通党员参与讨论党内事务的途径,拓宽党员表达意见渠道,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的政治氛围”。特别指出,“党员有权在党的会议上发表不同意见”。党的各级组织要创造发挥党员作用的载体和平台,营造党内不同意见充分发表、平等讨论的制度环境。二是健全民主参与的制度。《准则》提出,“健全党内重大决策论证评估和征求意见等制度。党的各级组织对重大决策和重大问题应该采取多种方式征求党员意见”。“建立上级组织在作出同下级组织有关重要决策前征求下级组织意见的制度”。论证评估、征求意见,可以汇聚广大党员的智慧,不仅是民主决策的要求,而且是科学决策的基础。三是畅通平时民主参与的渠道。《准则》强调健全党内“情况反映制度”,“畅通党员表达意见”的渠道。党的各级组织要健全党内信息沟通网络,使党员平时可以及时向党组织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做到下情及时上递,上情及时下达。四是完善党代表工作制度。《准则》要求“落实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实行代表提案制,健全代表参与重大决策、参加重要干部推荐和民主评议、列席党委有关会议、联系党员群众等制度”,保证党代表在任期内,始终发挥参与决策、监督、示范和桥梁作用。

3.切实保障党员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的民主性,在于尊重选举人的意志。《准则》进一步重申,“党内选举必须体现选举人意志,规范和完善选举制度规则,党的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妨碍选举人依照规定自主行使选举权,坚决反对和防止侵犯党员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现象,坚决防止和查处拉票贿选等行为”。保障党员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一要充分尊重选举人的意志。由选举人按照自己的意志对被选举人作出选择,自主决定选什么人,投什么票。二要规范和完善选举制度规则。要把党章党规关于选举制度的规定具体化、规则化、程序化,既有利于统一规范,也便于操作执行。三要防止选举中拉票贿选。在党内选举中严禁拉票贿选,是不可触碰的纪律红线。对拉票贿选行为必须“零容忍”,一经发现坚决查办,问责到底,严肃处理。

3.切实保障党员的监督权。监督权是党员监督党的组织和党员,特别是监督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权利。《准则》指出:“营造党内民主监督环境,畅通党内民主监督渠道。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要增强监督意识,既履行监督责任,又接受各方面监督。”强调,“党员有权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有权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畅通党员“要求撤换不称职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的渠道”。保障党员的监督权,一要创造党内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宽松环境。各级领导干部要允许不同意见碰撞和争论,敢于对不良现象进行批评,同时勇于自我批评,坦诚接受别人的批评。事实表明,领导干部愿意接受批评,普通党员才敢于批评。二要增强党员领导干部接受监督的意识。领导干部要正确对待监督,主动接受监督,习惯在监督下开展工作各类监督的渠道,有效发挥广大党员的监督作用。四要完善对监督权人的保护制度。采取各种措施从根本上遏制打击报复现象,增强党员行使监督权的信心和勇气。

四、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基本要求

党员的主体地位是权利主体与义务主体的统一。任何权利都是有边界的。党员享有民主权利,并不意味可以不受约束。党员作为国家公民,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作为党组织的一员,必须在组织原则和纪律约束下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1.注重党员权利和党员义务的统一。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党章规定党员享有八项基本权利,同时规定党员必须履行八项基本义务。在实践中,不能把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对立起来,既要避免“权利本位”倾向,防止有的领导干部成为“特殊党员”,又要防止“义务本位”问题,只要求普通党员履行义务,漠视党员的民主权利。其实,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密不可分,没有绝对的权利,也没有绝对的义务。例如,党章第四条规定的“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既是党员的权利,同时也是党章第三条规定的“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的义务。

2.注重权利保障与权利规范行使的统一。党员行使民主权利必须遵守党章党规规定的基本原则和组织纪律。一是提出意见要看场合。《准则》规定,“在党的会议上”,党员有权发表不同意见、有权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这说明党员的民主权利只能在党内行使,要内外有别。二是讨论问题要守规矩。《保障条例》规定,“党员在讨论党的政策和理论问题的过程中,应当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得公开发表与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相违背的观点和意见”,“党员不得公开发表同中央决定相反的意见”。《准则》指出:“涉及全党全国性的重大方针政策问题,只有党中央有权作出决定和解释。各部门各地方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可以向党中央提出建议,但不得擅自作出决定和对外发表主张。”这是对党员行使民主权利的基本要求。三是批评监督要有根据。《准则》要求党员“有根据地”行使批评权,“批评必须出于公心,不主观武断,不发泄私愤”。《保障条例》规定:“党员在进行批评、揭发、检举以及提出处分或者罢免、撤换要求时,要按照组织原则,符合有关程序,不得随意扩散、传播,不得夸大和歪曲事实,更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党员行使监督权必须实事求是、出于公心,不能无中生有、捏造事实。四是揭发检举要重规范。《准则》“提倡实名举报”,要求“负责地揭发、检举”。实名举报可以避免匿名举报不负责任、不能反馈、无法核实等问题。根据《保障条例》的规定,“党组织对于署真实姓名的揭发、检举人,应以适当方式回访或者回函并告知其处理结果;对揭发、检举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经查证属实的,给予表扬或者奖励”。

3.注重权利保障和权利救济的统一。没有救济就没有权利。救济行为的意义在于矫正侵害、保障权利。党员根据党章享有的各项权利必须受到尊重和保护,党的任何一级组织、任何党员都无权剥夺。要及时纠正损害党员民主权利的行为,对任何侵犯党员权利的行为,都应当予以追究。按照《准则》要求,“党组织既要严肃处理对举报者的歧视、刁难、压制行为特别是打击报复行为,又要严肃追查处理诬告陷害行为。对受到诽谤、诬告、严重失实举报的党员,党组织要及时为其澄清和正名。要保障党员申辩、申诉等权利。对执纪中的过错或违纪行为,要依规及时纠正、消除影响并追究有关组织和人员的责任”。救济党员的权利,一要严肃处理打击报复行为。对于在遵守党纪的前提下,对党内事务发表不同意见的党员,不得歧视、刁难;对于在党的会议上或在给党的组织的报告中,对党的组织和个人提出批评意见的党员,不得压制;对于打击报复的,要依纪依法追究责任。二要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党组织不仅要追查处理诬告者,而且要为受到错告、诽谤或者诬告的党员正名,澄清事实,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三要保障党员申辩、申诉权利。根据《保障条例》的规定,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者作出鉴定时,保障本人申辩的权利;在党组织作出处分、鉴定、审查结论后,保障本人申诉的权利。对党员的申诉、申辩,党组织要及时有效地处理。四要建立执纪过错责任追究制。党组织对涉嫌违纪党员的检查和处理,必须既坚决又慎重,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依纪依法进行。对于在执纪过程中有违纪行为或者其他过错的,应当依规及时批评纠正、消除影响;情节严重的,应当追究有关组织和人员的责任。

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原则。我们强调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其目的是发扬党内民主,增强党的生机和活力,保证党的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党员的主体作用是在组织内的主体作用,离开党组织的作用和党的统一意志,党员个人的主体作用难以得到有效发挥。我们坚持的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有利于保证全党的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切实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不能拒绝监督、逃避监督。三要完善日常监督机制。畅通党员检举、揭发、申诉、控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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