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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无畏手串的寓意十四无畏代表什么佛教的十四无畏是指的什么十四无畏手串的寓意是十四种无畏的功德。保护佩戴者免于十四种灾难和恐惧,让佩戴者福慧双修,事业顺利,平安吉祥。十四无畏是观世音菩萨在楞严经上得到的印证,用来成就观世音菩萨的十四种功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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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示观音菩萨与十方、三世、六道等一切众生同一悲仰,令诸众生获得十四种无畏的功德。十四无畏:
1)使众生返照自性,获得解脱,是为无畏。
2)使众生旋转知见,苟遇火难,火不能烧,是为无畏。
3)使众生旋转观听,虽遇大水所漂,水不能溺,是为无畏。
4)使众生入于罗刹鬼国,鬼自灭恶,是为无畏。
5)使众生六根消复,临当被害,刀段段折坏,是为无畏。
6)菩萨明照十方,使众生不受药叉、诸幽冥所害,是为无畏。
7)使众生不受虚妄声尘系缚,是为无畏。
8)使众生行于险路如行坦途,遇贼不受劫,是为无畏。
9)使性多淫者,不生色念,是为无畏。
10)使怀忿记恨之人不生嗔恚,是为无畏。
11)使一切昏钝无善心之人,远离痴暗,是为无畏。
12)使无子众生,欲求男者,令得生男,是为无畏。
13)使无子众生,欲求女者,即得生女,是为无畏。
14)使众生持观音名号者所得福德与恒河沙数无异。
《楞严经》卷六载,观世音菩萨闻熏闻修,以金刚三昧无作妙力与诸十方三世、六道等一切众生同一悲仰,令诸众生获得十四种无畏功德。
一者,由我不自观音,以观观者,令彼十方苦恼众生,观其音声,即得解脱。
灭除苦恼(此段说菩萨施众生无畏苦恼难)逼迫外身,名苦;逼迫内心,名恼。菩萨不自观世间之音声,只观能观者是谁,所以智光不外照,不随声尘所起知见,没有虚妄,一切真寂,所以不受苦恼。因此,受苦众生,但能一心称菩萨名,菩萨则观其称念音声,寻声救苦,令其即得解脱苦恼,是为苦恼无畏。
二者,知见旋复,令诸众生,设入大火,火不能烧。
灭除火难(此段说菩萨施众生无畏大火难)知见旋复者,在心名叫「知」,在眼叫做「见」;「知」、「见」之性热,则属于火。众生执着知见,而菩萨则能旋转知见,回复真空,复归自性之真知真见,心体内寂,内见觉之火既息,而外间一切果报大火,恶业大火,烦恼大火,都不能烧,此即大士以自证之力加被众生,故一心称名者,即为大悲威光所摄,不堕火难,则大火难无畏矣。
三者,观听旋复,令诸众生,大水所漂,水不能溺。
灭除水难(此段说菩萨施众生无畏大水难)观听旋复者,「观」和「听」之性动,闻根是属于水,与一切水性相通,虚明湛寂,菩萨能够旋转观听,以复真空,闻业既除,所以水不能溺。是大士以自证之力加被众生,使众生之果报水、恶业水、烦恼水,一切都不能溺,灭除九界妄水,而登佛彼岸,是故大水难无畏。
四者,断灭妄想,心无杀害,令诸众生,入诸鬼国,鬼不能害。
脱除鬼难(此段说菩萨施众生无畏恶鬼及罗刹鬼国难)菩萨证悟实性,断灭妄想,妄想既灭,心无杀害念,完全超越鬼神的心理行为。若众生法自在,菩萨观机逗教为菩萨众生说辩才被逗设使众生入于罗刹鬼国,鬼亦不能害,如此则无畏罗刹恶鬼矣。
五者,熏闻成闻,六根销复,同于声听,能令众生,临当被害,刀段段坏,使其兵戈,犹如割水,亦如吹光,性无摇动。
脱除刑难(此段说菩萨施众生无畏刀兵刑具难)熏闻成闻者,是菩萨反闻自性,本觉内熏,返妄闻而归真闻,耳根既返源,六根同时清净。六根害人,与兵刃无异。菩萨六根既皆消灭,以复真空,一切尘境,同于声尘听闻之性。菩萨以此不动不坏的根本加被众生,众生临当被害,恭敬称念菩萨,则刀刃所加,段段折坏,纵然其刀不坏,其身亦无所损,犹如以刀割水,水无断痕,如风吹光,光不息灭,自然无畏刀兵刑罚之难矣。
六者,闻熏精明,明遍法界,则诸幽暗性不能全,能令众生,药叉罗刹,鸠盘茶鬼,及毗舍遮,富单那等,虽近其傍,目不能视。
脱除祟难(此段说菩萨施众生无畏鬼祟难)药叉(又名轻捷,食人之男鬼);罗刹(又名可畏,食人之女鬼)。人尸若臭,可以咒养令其新鲜而后食,属北方天王管辖。鸠盘茶(魇魅鬼),能魇魅于人,属南方增长天王管辖。毗舍(噉精气鬼),能噉人及五谷之精气,乃东方持国天王管辖。富单那(热病鬼),乃西方广目天王管辖。其余诸鬼,性皆幽暗。菩萨闻熏功深,达到极至时,本元真精,晶莹发光,明照法界,譬如烈日,幽暗即消;众生虽被药叉诸幽暗者来近其侧,然菩萨之精明能使药叉之目受明夺,自不能视,则诸鬼难亦无畏矣。
七者,音性圆销,观听返入,离诸尘妄,能令众生,禁系枷锁,所不能着。
脱除囚难(此段说菩萨施众生无畏枷锁难)音性圆销者,是当返闻时,音声动静二性,了然不生,观听返入,根尘双灭,如是内无所系,外无所拘束,是谓受虚妄声尘系缚,菩萨以此妙力加被众生,遇难人民,若能一心称念圣号,即成感应,禁系枷锁,(在颈名枷,练脚名锁)都不能着其身,自然而脱,此为枷锁难无畏矣。
八者,灭音圆闻,遍生慈力,能令众生,经过险路,贼不能劫。
脱除贼难(此段说菩萨施众生无畏贼难)灭音圆闻者,即菩萨反闻入流时,灭音而解脱声尘的结缚,反闻而圆证根性,外没有敌对,皆融于一心,故能遍生慈力,菩萨以此修行力,大利众生,令彼得乐,是故众生能志心称念圣号,经于险路如行坦途,或遇恶寇,惨心毒人者,悉化慈悲眷属,是为劫贼难无畏。
九者,熏闻离尘,色所不劫,能令一切多淫众生,远离贪欲。
离贪(此段说菩萨施众生无畏贪毒难)贪、瞋、痴,名为三时,能毒害法身慧命,甚可怖畏。熏闻离尘,色不能劫者,是菩萨因熏闻而离声尘,不被色尘所劫,六尘结缚齐解,随色现色,不为色所劫持,如镜现影,如水现形,能使一切性多淫念之人,远离贪爱欲乐。是以言三毒无畏者,非纵恶无所畏,乃由持菩萨名离毒,是为无畏。又贪瞋痴是三涂因,多贪众生堕地狱;多瞋众生堕饿鬼;多痴则堕畜生,故应常念观世音菩萨以消灭三毒。
十者,纯音无尘,根境圆融,无对所对,能令一切忿恨众生,离诸瞋恚。
离瞋(此段说菩萨施众生无畏瞋毒难)纯音无尘是纯一清净的闻音妙性,没有所对的声尘,外无所对之境,内也没有能对的根,根与境圆融一体;瞋怒生于拂逆敌对,既绝对待,瞋恚自无从而生。常念恭敬观世音菩萨,菩萨以自证的无瞋妙力,使心怀忿恨的众生,仗慈风扫除恚热,离诸瞋恚,自可无畏矣。
十一者,销尘旋明,法界身心,犹如琉璃,朗彻无碍,能令一切昏钝性障诸阿颠迦,永离痴暗。
离痴(此段说菩萨施众生无畏痴毒难)妄尘所蔽,无明所障,名之为痴。具足见惑为昏;具足思惑为钝;具足无明为性障。消尘旋明者,谓菩萨消除所缘之妄尘,旋复自性之本明,脱黏内伏,伏归元真,发本明耀,所以外之法界、内之身心,犹如琉璃宝,洞然朗照,内外明彻,无所障碍,菩萨以此自证之大智妙力,加被众生,能令一切无善心之昏迷愚痴众生远离痴暗钝愚。阿颠迦,又名无善心,痴之最重也。常念恭敬观世音菩萨,以正念而袪邪执,仗智日以破昏蒙,便得永离痴暗,则痴毒可无畏矣。
十二者,融形复闻,不动道场,涉入世间,不坏世界,能遍十方,供养微尘诸佛如来,各各佛边为法王子,能令法界无子众生,欲求男者,诞生福德智慧之男。
应求男(此段说菩萨应众生求男愿)世人如无儿子,必生三畏。一畏年老无人照料;二畏后事无人办理;三畏宗嗣无人继承,香灯断绝,由此三畏故必求生男。观世音菩萨大慈大悲,为满众生所愿,化四大假合的幻形,归返一真的闻性,浑身成一圆融清净宝觉,不动道场而涉入世间,随类现身,依理成事,又不破坏世间之假相,能遍至十方,供养微尘诸佛,禀承其法,各为法子,而能绍继法王,有男子之道,故能感而生男。礼拜供养观世音菩萨,菩萨以这种福慧妙力加被众生,能令法界无子众生,生德福智慧之男,此则为求男无畏矣。
十三者,六根圆通,明照无二,含十方界,立大圆镜空如来藏,承顺十方微尘如来,秘密法门,受领无失,能令法界无子众生,欲求女者,诞生端正福德柔顺,众人爱敬有相之女。
应求女(此段说菩萨应众生求女愿)古德云:男承内嗣,女结外亲,有男无女,亦非全美。菩萨六根圆通,明照无二,通达无碍,含摄法界,如大圆镜,以此承顺法门,受领无失。承顺即坤仪柔德,有女子之道,故能感而生女。果能礼拜供养观世音菩萨,菩萨以此自在妙力加被众生,能令法界无女之众生得端正福德柔顺之女,是为求女无畏。
十四者,此三千大千世界百亿日月,现住世间诸法王子,有六十二恒河沙数,修法垂范,教化众生,随顺众生,方便智慧,各各不同,由我所得圆通本根,发妙耳门,然后身心微妙含容,周遍法界,能令众生持我名号,与彼共持六十二恒河沙诸法王子,二人福德正等无异。
持名得福(此段说持名菩萨施无畏)众生有以但持观世音菩萨名,不持诸菩萨名者,恐一名不及多名而生怖畏。此三千大千世界(指娑婆世界),有一百亿须弥山、有一百亿日月、有一百亿四天下、有六十二恒河沙数之多的法王子,住三界六道之内,随类化身,亲作式范,教化众生,随顺众生的根性,以方便智,用各种权宜方法,善巧教化。观音菩萨得真圆通,能使求福众生持彼名号,就等同持六十二恒河沙诸法王子名及持无数菩萨名号一样,是为持名无畏。
观音菩萨发十二大愿:救三灾(火、水、风);脱四难(刑难、鬼难、囚难、贼难);离三毒(贪、瞋、痴);应二求(求男、求女);持名得福。由斯十二大愿,演变为十四种无畏力施于众生。称观世音菩萨圣号,更可解脱其他地狱、饿鬼、畜生、生老病死、毒龙恶兽、咒诅毒药、怖畏军阵、苦恼死厄等难。持菩萨名号,能得如斯多之利益,众生何其愚昧而不行哉?
十四无畏
【“世尊!我复以此闻熏闻修金刚三昧无作妙力,与诸十方三世六道一切众生同悲仰故,令诸众生于我身心,获十四种无畏功德。”】
【义贯】
“世尊,我复以此”返“闻”而“熏”转八识,返“闻”而“修”证圆通所依之“金刚三昧无作妙力”,而得“与诸十方三世六道一切众生同悲仰”菩提涅槃“故,令诸众生于我身心获”得“十四种无畏功德”之益。
1.令离八难无畏
【“一者、由我不自观音,以观观者。令彼十方苦恼众生,观其音声,即得解脱。
二者、知见旋复,令诸众生,设入大火,火不能烧。
三者、观听旋复,令诸众生,大水所漂,水不能溺。
四者、断灭妄想,心无杀害,令诸众生,入诸鬼国,鬼不能害。”】
【注释】
“我不自观音,以观观者”:“观音”,观众生求救之音声。“以观观者”,而观我所观者,即是观我所要救拔之众生。此谓,我不只是自己观众生求救之声,而观我所欲救拔者。
“令彼十方苦恼众生,观其音声,即得解脱”:而是要加持或教导十方世界,正受苦恼的众生,亦得自己返观其念菩萨之音声,亦即,也以此因缘而自修返闻自性法门,与我一般,因而得究竟解脱;而非纯粹只是等着靠我去救他。如是,能自修而度脱者,方是究竟解脱。故此第一种施无畏者,是十四无畏之总,是真究竟无畏,故列第一。
“知见旋复”:自此以下,十三种无畏,首先皆是菩萨自述为何能得此无畏功德之因,亦即说明菩萨以修何法门,而能得此无畏功德。“知见”,代表六根的功能:见、闻、觉、知、尝、嗅。“旋复”,旋妄复真。此言,以我修行将六根的知见等旋妄复真,而得圆通三昧,故能令众生入火不烧。
“观听旋复”:以我自己修行将耳根之观听之功旋妄复真,以此三昧加持之力,能令众生堕水不溺。
“断灭妄想,心无杀害”:由我自己修行断除六识之妄想分别,且心无杀害,故超越鬼神之心行,因此我能加持众生,当其入于鬼国,不被鬼害。
【义贯】
“一者、由我不”只是“自”己“观”众生求救之“音”声,“以观”我所“观者”而去拔济求救者,而是进一步欲加持“令彼十方”世界中受“苦恼”之“众生”,皆得自返“观其”念菩萨之“音声”,因此自能与我一般,返闻自性,“即”自证“得”究竟“解脱”。
“二者”、以我自己修行将六根之“知见”等功能“旋”妄“复”真,而得圆通金刚三昧,以此金刚三昧之加持力,能“令诸众生”犹如我身,“设入大火,火不能烧”。
“三者”、以自己修行将耳根之“观听”功能“旋”妄“复”真,而得圆通金刚三昧,以此金刚三昧之加持力,能“令诸众生”犹如我身,若为“大水所漂,水不能溺”。
“四者”、以我自己修行外不缘尘,内不循根,识心不生,故“断灭”六识“妄想”分别,且“心无杀害”,以此清净心行乃超越一切鬼神之心行,故能以此三昧加持之力“令诸众生”,若“入诸鬼国,鬼不能害”。
【“五者、熏闻成闻,六根销复,同于声听,能令众生临当被害,刀段段坏。使其兵戈犹如割水,亦如吹光,性无摇动。
六者、闻熏精明,明遍法界,则诸幽暗,性不能全,能令众生,药叉、罗刹、鸠槃茶鬼、及毗舍遮、富单那等,虽近其旁。目不能视。
七者、音性圆销,观听返入,离诸尘妄,能令众生禁系枷锁所不能著。
八者、灭音圆闻,遍生慈力,能令众生经过险路,贼不能劫。”】
【注释】
“熏闻成闻”:返熏妄闻成为真闻。
“六根销复,同于声听”:六根销妄复真。“听”,即闻性。“同于声听”,即与闻性相同。
“犹如割水”:刀虽割水,水亦无断痕,故无所伤。
“亦如吹光”:“光”,太阳光。亦如以口吹太阳光,太阳光是吹不熄的。
“闻熏精明,明遍法界”:由于我以“返闻”法门熏修,而得复本精之妙明,此妙明遍照法界。
“则诸幽暗,性不能全”:“幽暗”,幽隐暗昧。诸鬼众皆是以幽暗为性,菩萨妙明加持所致,则诸鬼之幽暗性不能保全。
“鸠槃茶鬼”:即魇魅鬼。
“毗舍遮”:啖精气鬼。
“富单那”:主热病鬼。
“音性圆销,观听返入”:“音性”,即音声之动静二性。“观听”,观照能听闻之性。“返入”,逆流返入本性。
“灭音圆闻”:“灭音”,寂灭音声生灭之相。“圆闻”,而圆证闻性。
【义贯】
“五者”、以我修返闻照性,反“熏”妄“闻”而“成”真“闻,六根销”妄“复”真,“同于声听”之性(闻性),以此复真金刚三昧之力,“能”加持“令众生”之身犹如我身,“临当被害,刀段段坏”,或能“使其兵戈犹如割水”,水无断痕,或虽刀刃加身“亦如”以口“吹”日“光”,日光不灭;是故,我能加持令众生藏“性”所显真空妙有之身“无”有“摇动”。
“六者、”我以返“闻”法门“熏”修、得复本“精”妙“明”,此妙“明”之性“遍”照“法界,则”令“诸幽”隐“暗”昧之“性不能”自“全”,以此金刚三昧之加持力,“能令众生”之身犹如我身,遍身光明,因此,若有“药叉、罗刹、鸠槃茶鬼,及毗舍遮、富单那等,虽近其旁,目不能视”,故不能为害。
“七者”、以我修“音”声之动静二“性圆销,观”照能“听”闻之性,逆流“返入”本性,故诸尘销灭,“离诸尘妄”,以此销尘金刚三昧力故,“能”加持“令众生”之身犹如我身,一切“禁系枷锁所不能著”。
“八者”、以我修习返闻入流,寂“灭音”声而“圆”证“闻”性故,“遍生慈力”,一此加持力,“能令众生经过险路,贼不能动”。
【诠论】以上为八难无畏。
2.令离三毒无畏
【“九者、熏闻离尘,色所不劫,能令一切多淫众生远离贪欲。
十者、纯音无尘,根境圆融,无对所对,能令一切忿恨众生,离诸瞋恚。
十一者、销尘旋明,法界身心犹如琉璃,朗彻无碍,能令一切昏钝性障诸阿颠迦,永离痴暗。”】
【注释】
“熏闻离尘,色所不劫”:以我熏修“出流”之妄闻,令成“入流”之真闻,而得离尘,故色尘不能劫夺、或动摇我心。
“纯音无尘,根境圆融”:以我修反观纯一闻性所显之妙音,别无所对之尘,亦即“动静二相了然不生”,故内根外境圆融无碍。
“无对所对”:无能对、所对,故绝一切对立差别。
“销尘旋明,法界身心犹如琉璃”:“销尘”,以我修行销除所缘之妄尘。“旋明”,旋复本性之妙明。“法界”,外身。“身心”,内身。此谓,因此能令外之法界、内之身心,皆如琉璃一般通彻光明。
“阿颠迦”:义为无善心,亦即心中无善法之众生,以其根暗钝,故于法不了,不能摄受任何善法,故心中无善;交光法师说此为愚痴之极者。
【义贯】
“九者”、以我修行“熏”出流之妄“闻”而为入流之真闻,故能“离尘”染,“色”尘“所不”能“劫”夺,以此离尘金刚三昧力故,“能”加持“令一切多淫众生远离贪欲”。
“十者”、以我修反观“纯”一闻性所显妙“音”别“无”所对之“尘”:所对之尘即销,能对之尘亦寂,故内“根”外“境圆融”无碍,“无”能“对、所对”之对立差别,以此三昧力故,“能”加持“令一切忿恨众生,离诸”互相敌对之“瞋恚”心。
“十一者”、以我修行“销”除所缘妄“尘,旋”复本性妙“明”,令外之九“法界”、内之“身心”皆“犹如琉璃”,内外明“朗”照“彻无碍”,以此金刚三昧力故,“能”加持“令一切昏”迷暗“钝性障”者,乃至如“诸阿颠迦”(心极昧劣暗钝无善者),“永离”愚“痴暗”钝。
3.满子息愿无畏
【“十二者、融形复闻,不动道场,涉入世间,不坏世界;能遍十方,供养微尘诸佛如来;各各佛边为法王子。能令法界无子众生,欲求男者,诞生福德智慧之男。”
十三者、六根圆通,明照无二,含十方界,立大圆镜,空如来藏,承顺十方微尘如来秘密法门,受领无失,能令法界无子众生,欲求女者,诞生端正、福德、柔顺、众人爱敬、有相之女。”】
【注释】
“融形复闻”:“融”,销融。“形”,四大幻形。“复闻”,旋复真闻之性。
“不动道场”:“不动”,以不生不灭故不动。“道场”,真如之理体,亦即真如本心。
“涉入世间”:“涉入”,起于大悲,依三昧力,故能涉入。“世间”,有三种世间:器世间、有情世间、真觉世间。菩萨以三昧之力,于此三世间皆能涉入无碍。
“不坏世界”:菩萨虽以三昧力涉入世间,但亦不破坏世间之因果,以无我相故。
“明照无二”:“明”,表圆通之体。“照”,表圆通之用。“体”与“用”二者对于已达圆通境界之菩萨而言,已无差别,他已能即体即用,即用即体,无二无别,是为体用圆通之相。
“含十方界”:“含”,裹也。此圆通之体与用含裹了十方世界,十方之佛世界尽在其中。
“立大圆镜,空如来藏”:“圆镜”之义,圆者,圆满也;镜有二义:一、能照、二、能摄、能映。“如来藏”有二相:一、空如来藏;二、不空如来藏。“空如来藏”之“空”字,是清净义,以究竟清净,不著一切相,故名为空。空如来藏亦是,此如来藏,自性清净,不生不灭,故离一切相,故名空如来藏。又,空如来藏亦是能含、能容一切之义。“不空如来藏”,为从空起用,能生一切法之义,即是由清净性而出生一切庄严之义。是故虽则空如来藏乃究竟清净,然于此毕竟空中,得出生十法界一切森罗万象、有物有则、庄严之相;此即不空如来藏之用。是故,空如来藏即是“不变之体”,不空如来藏即是“随缘能生”之用。若依究竟而言,如来藏之“体”与“用”实非二相,实是体用一如;如是体用一如之相用即称为“空不空如来藏”,而显如来藏即体即用,即用即体、中道圆融之究竟理体。
“承顺十方微尘如来秘密法门”:“承顺”,承受顺应。亦即以立大圆镜之空如来藏,广大无边,能含能摄一切,故能摄受十方如来之秘密法门。为何说“秘密法门”呢?此有二义:一、以此求男女之法为“与愿法”,在相上是属于密教中之“增益法”,故称之为秘密法门。二、菩萨欲行此增益法,满众生愿,而又须不坏因果法,须有大神通,照见此祈求之众生于无量劫中,有无善根因缘,能堪受此福,菩萨方得转变其现生原有之因缘;又须以大神通方便之力,引摄令其生起善心、修福积德,方能得配受此福,而不坏因果。
【义贯】
“十二者”、以我修行,销“融”四大幻“形”,旋“复”一真之“闻”性,证入“不动”无生之理体真如“道场”,以三昧力“涉入”三“世间”(器世间、有情世间、正觉世间),而能“不坏世界”之因果等相;且“能”普“遍”至于“十方”佛世界,“供养”如“微尘”数之“诸佛如来”,于“各各佛边为法王子”,承事如来,助佛转轮。“能令”十方“法界”中,“无子”之“众生,欲求男者,诞生福德智慧之男”。
“十三者”、以我返闻自性,“六根圆”融“通”达,体用之“明照无二,含”裹“十方”诸佛世“界”,于本性中“立”如“大圆镜”之“空如来藏”,以此而得“承”受“顺”应“十方微尘如来”所有“秘密法门”,皆能“受领无失”,以此等秘密法门三昧加持力故,“能令法界无子众生,欲求女者,诞生”容貌“端正”、具备“福德”、性情“柔顺、众人爱敬、有”福德“相之女”。
【诠论】
本章经文中的“涉入世间,不坏世界”,这句“不坏世界”非常重要,这也正是诸佛菩萨与一切外道的神不同之处。这“不坏世界”,在《大般若经》中又称为“不坏相”,义即,不坏法相或因果相。因为一切世间甚至出世间法,皆以因果而成,故一切众生之有福无福、有智无智,都是承先世因果,亦即都是自己修来的。因此,若由于前世所修,今世得福,旁人也夺他不得;若前世少修,今世无福,旁人也爱莫能助。然若有人今世无福而欲求福,菩萨虽心慈悲,也不能凭空“赐福”,若菩萨平白赐福,除了破坏因果法外,菩萨还犯了著我相、我所相之过咎,以有能赐、所赐,及能改变因果故,如此,则菩萨便与外道之神没什么差别;因为外道之神,皆以其强盛的我见、我相而遂行其意志(所谓“上帝的意旨”),于其爱者则以福蔽之,于其恶者则惩处之、杀灭之。欲界之神祇,其爱憎犹如凡夫。诸佛菩萨则不如是,以佛菩萨究竟清净,离于我相、我所相,故诸有所作,皆以大慈悲智慧之力,顺于真俗二谛一切因果法相,故于一切众生究竟大利而不著我能、我所。是故唯佛得称“无所著等正觉”。因此许知,菩萨虽以慈悲愿力,欲满众生所求;但菩萨的本意还是在于知彼众生具有善根,而欲以此因缘,引摄其发心修行。若众生能自修行,则能自致无上福德,一切所求无不皆遂。
再者,佛菩萨之所以不坏法相,除了因为不著我相外,还有两层意义:其一为由于慈悲,导引众生不昧因果,且依循因果,若能依循因果即能依循正理;依循正理方能依循智慧,而不盲从依循任何人依于爱憎的意志,或依循任何邪知邪见。其二、若佛菩萨现神通而坏法相,改变因果,那就不是究竟之行,因此,佛菩萨不是没有这个能力,只是不逞这个能,况且若佛菩萨单方面的以神通力改变因果或任何法相,纵使能改变部分众生之因缘,也无法改变一切众生的因缘;又即使能改变其于一时,也不能永远改变,故非究竟。所以诸佛菩萨之所为,通常皆是随顺众生之因缘,而予以适当之加持、及开示之,令得解行悟入、自修自获果报,如此方是究竟。这就是佛法与外道法最大的不同,为佛弟子不可不知。
最后,关于祈求观音菩萨而生男女,据圆瑛老法师说,他也是因父母求观世音菩萨而生的;详见圆瑛法师著《大佛顶首楞严经讲义》(下册页九一八——九一九)。
4.持名殊胜无畏
【“十四者、此三千大千世界百亿日月,现住世间诸法王子有六十二恒河沙数,修法垂范,教化众生,随顺众生,方便智慧,各各不同。由我所得圆通本根,发妙耳门,然后身心微妙含容、周遍法界,能令众生持我名号,与彼共持六十二恒河沙诸法王子,二人福德正等无异,世尊!我一名号,与彼众多名号无异,由我修习得真圆通。”】
【注释】
“此三千大千世界”:即是娑婆世界。一个三千大千世界(即一佛世界),共有百亿须弥山,百亿日月,及百亿四天下。
“诸法王子有六十二恒河沙数”:这是观世音菩萨以圣慧眼现量所见,见此娑婆世界中,共有这么多大菩萨,于三界六道随类化身,乘愿利生。
“修法垂范”:“垂”,留下、垂示。“范”,典范。此诸菩萨自修种种法,为众生作示范、留下典范。以菩萨若不示现自修,则光有言教、没有身教,众生便没有“样本”可看,即不知怎么修。其次,菩萨若不自修,而光教他修,众生便不能心悦诚服,因为他们会说:“光是嘴巴上说,自己又不作。”所以菩萨必须“修法垂范”,不能徒托空言。
“与彼共持六十二恒河沙诸法王子,二人福德正等无异”:“彼”,指另外一人,也就是持六十二恒河沙菩萨圣号的人。“共”,同时。此谓有一人持观音圣号,在此同时,另外一人则持六十二恒河沙数菩萨圣号。结果,这两人所得的功德,“正等无异”,完全相等、一般无二。
【义贯】
“十四者”、于“此三千大千世界百亿日月”之释迦牟尼佛世界中,“现在”此“世间”之“诸法王子”共“有六十二恒河沙数”于三界六道中,或有示现“修法垂范”众生,令众生知所依循,或有以法“教化众生,随顺众生”根性,以善巧“方便智慧”之力示现四摄,“各各”菩萨皆有“不同”示现。“由我所得圆通”之“本”修“根,发”自微“妙”之“耳门,然后身心微妙含容”十方,“周遍法界”,以此三昧力加持,“能令众生”若有一人“持我名号,与彼”另外一人“共”(同时)“持六十二恒河沙诸法王子”名号者,“二人”所得“福德正等无异。世尊,我一名号,与彼众多名号无异,由我修习得真圆通”故。
【诠论】
此段中,观世音菩萨说:“持我名号,与彼共持六十二恒河沙诸法王子,二人福德正等无异。”这有两层意义,其一、从表相来看,这表示观世音菩萨的功德之殊胜。其二、从实相上来看,请注意观世音菩萨的措辞:“正等无异”,而非:我的一个名号胜过六十二恒沙菩萨名号,这表示:“一与多无异”,正如观世音菩萨在下面一句经文中所说。这就是菩萨的密语密义。这密义是什么呢?菩萨说法显示二谛:一、俗谛,二、胜义谛。以俗谛观之,法法各别;由胜义谛观之,诸法一如,无有高下;若能如是了者,即是圆持菩萨圣号。
又,此段经文最后,观世音菩萨说:“由我修习得真圆通。”为何说他所得者为“真圆通”?因为观世音菩萨所修者为返流照性,契入如来藏心,此是最真实、最究竟处,一切万法、世出世间,由此而出,故以此“如来密因”所起之圆通三昧,即是大佛顶首楞严三昧,一切事究竟坚固,故最为真实不虚,此其一。再者,观世音菩萨只说“由我修习得真圆通”,这并不表示其他菩萨都没有得真圆通者。亦即,以密义言之,若有其他菩萨得依如来藏心起圆通三昧者,亦是得真圆通。故此句并不遮其他菩萨亦有得此圆通三昧者。譬如《地藏十轮经》中,释迦牟尼佛就赞叹地藏菩萨说:“此善男子每日晨朝,入首楞伽摩三昧,加持十方众生。”首楞伽摩三昧即首楞严三昧之异译。因此,须知,首楞严大定,是“如来密因”,也是“诸菩萨万行”的根本,诸佛如来及修行一乘之大菩萨,无有不入此定的。
最后,关于观世音菩萨的灵感,真是多的不胜枚举,读者有兴趣的,可自去看《观世音菩萨灵感录》,或其他与“三十二应”相关的书参看,本书兹不再引述,但只提出两则:一则是同学的经验,另一则是我个人的经验:
先说我同学的经验。我高中时有一个同学姓陈,他喜欢游泳,常到新店溪中游。有一次,他初三时,在碧潭游泳,突然间脚抽筋,附近又没有人,水流又急,又很多漩涡,光靠手划动没办法浮出水面,身体一直往下沉。他努力挣扎,但是毫无办法,身体不断下坠。一阵忙乱、紧张、恐惧之后,他一想:完了,这下要死了。他跟我说:这时,因为快要死了,所以他在心中就把这一生十几年的生活,好像在一刹那间,全部复习了一次!(其实这是几乎所有临死的人共有的现象。)他说:这时往昔、儿时,乃至少年时的往事,忽然像快速的幻灯片,一幕幕重现。正在这时,忽然,有一幕是:他祖母常告诉他:若有急难、有危险时,求观世音菩萨,他就会来帮助你、救你!回忆至此,他就在心中大叫一声:“观世音菩萨救我!”接着就不省人事了。当他再醒来时,发觉自己躺在碧潭下游的河滩上。从此,那位陈同学就对佛法生起很大的信心,且决定要好好的学佛法。
另一则是我自己的经验。一九八四年冬季,我从美国达拉斯搭西北航空公司的班机,经由洛杉机回台湾。飞机出了洛杉机,在太平洋上飞了一个多小时后,机身突然急遽忽上忽下,且整个机身严重震动、摇摆,非常可怕,原来我们碰上了太平洋上突起的飓风!此时机上乘客十分恐慌,小孩子都被吓哭了。在这种时候,你要怎么办呢?如果是不学佛的人,便只好听天由命了。还好,那时我已学佛,且已闭关一年多。我便立刻念大悲咒,且意作观想,观想观世音菩萨现作大身,双手各抓着飞机的首尾——真不可思议呀!我作如是观想,才念了一句:“南无喝罗怛那哆罗夜耶”,飞机就马上开始平稳了!后来,机长告诉我们须飞到阿拉斯加的安克利治去“加油”,那是安抚乘客的,其实是返航及转道;后来我们在安克利治“避风头”,虽过了一夜,但还是无法依照原航线而行,因为飓风还在我们要走的航线上。于是绕到北极圈,经过白令海峡,到了汉城、再转东京,又作少停,等风静后,才飞回台北;可见此飓风之大。此事在拙(成观法师)著《北美开示录》中的《大乘信位菩萨的修行》中有详细的叙述,欲知其详者,可参阅。以上为讲观世音菩萨的灵感。
【“是名十四施无畏力,福备众生”】。
【注释】
“福备众生”:福荫周备于一切众生,亦即所谓“普门示现”也。又,普门者,普遍无量之门也。
【诠论】
这一节为总结观世音菩萨十四无畏,观世音菩萨之所以被称为“施无畏者”,也就是以此十四无畏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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