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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用什么刑法处置不贞女子(古代哪些刑法是针对女子的?)

图解中国古代处罚不贞洁女子的刑具

很多朋友对于古代用什么刑法处置不贞女子和不贞的女人们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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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传统社会中女人最大的失德就是不贞女人的贞洁很重要吗古代用什么刑法处置不贞女子

因为传统社会对女人的束缚太紧了,他们压根儿就是把自己的理想条件,全都加在女人的身上,然后要求女人不许做这不许做那的,一个男人可以娶好多个女人。

人贩子被千人包围差点打死,看看古代刑法对人贩子的惩罚这算啥

对于男人来说,即使是自己不要那个女人,也不允许这个女人改嫁或者是怎么样,所以有的有的大户人家为了冲喜,会给一个临死的儿子娶一个妙龄的少女。

但是很有可能这个女生一过门,而那个男人就死了,那这个女人也不许改嫁只能守着空房或者说和那个衣冠冢过日子,这就是对女人的一种不公平。

他们认为女人最值钱的地方就在于她们的贞操,所以有人把寡妇的一种正常欲望当做一种该被千刀万剐的陋习,以这种传统的美德的名义来束缚那个女人的一生。

就是那种传统的社会对女人太不公平,所以就是为了保证这种不公平现象的存在吧,他们会为那些一生未改嫁的女人们立一个贞洁牌坊,这样的贞洁牌坊就像打十个巴掌给一个甜枣一样,不公平。

总是讲究三从四德,所以就出现了大男子主义这样的一个毛病,或者是有处女情结这样的人。

就是这种儒家礼教所提倡的三从四德的存在,才将女人困在这样一个尴尬的位置上,这种存天理灭人欲的思想的存在可以说得上这种天理就是一个歪理,毫无意义。

很多学者认同:贞操不是道德,只是一种信仰,一种洁癖,就好比拥有某物,自己有它极好,但对于别人,却不必要求都同自己一样拥有。

为什么说贞操不是道德?因为“贞操”的内容不纯不正。不纯在于要求女子去守,男子可以不守;不正在于贞操属于精神还是肉体还不明白,倘说是属于精神的,那么无论男或女,只要对异性有爱意,无论在婚前或婚后便都是不贞,而这种“心的不贞”谁一生中绝对没有过呢?是不是人人都不贞呢?再说虽有婚姻,夫妻间却十分冷淡乃至相互憎恶,却被人们称之为有贞操,岂不是十分虚伪而可笑!倘说是属于肉体的,女子被强暴失身,诈骗失身,婚后离异再婚便都成为不贞,而买卖婚姻、父母包办、经济政治联姻,实质上无异于卖淫,但无论当事人多么痛苦,甚至爱情早已移到别人身上,只要婚姻维持一生,便是有了贞操,这又是多么无理而专断!

我认为,男女双方因为彼此爱得深了,恩谊厚了,才能有心的吸引,身的忠诚,无论生生死死,心中那份爱永不消逝,永不转移,这才是贞操。

所以,“贞操权”是没有的。刑事犯罪中的“强奸罪”,也不是针对处女“贞操权”的侵犯而制定,而是说任何一个女性,无论是不是处女,都有自己的性权利,被强迫发生性关系,强迫者的行为是犯罪。

重庆某公司女职员在得知其同居男友在同居期间另行娶妻生子,痛不欲生之下愤然将同居男友推上被告席,以维护自己的贞操权,并索赔精神损失一万元但我认为赔偿的理由是站不住脚的。

她之所以提出赔偿,是因为许多男性要求自己的妻子婚前必须是处女,婚后必须是贞妻。“性”成为他们判断好女人或坏女人的标尺,有价值或破烂货的界限。那位女职员如果再次恋爱结婚,有可能因为同居的历史,失去处女膜的事实而产生麻烦。因此,她既然“贬值”了,损失部分应该由获利者其男友赔偿。可惜在法理上这个道理是不被认可的,因为在文明的社会里,感情和性生活是不可以买卖的

古代木马刑,满清十大酷刑之一,据说是惩罚古代女性红杏出墙或者不贞用的。

用刑时,把这个马鞍套在马上,再让女子坐在刑具上,马走动时中间的木阴茎就会向上伸,长度远远超过女性阴道的深度,一直刺破内脏,慢慢流血而死。

扩展资料:

在古代女子地位一向低微,对女子的规矩也特别多,比如女子不得随意抛投露脸,要三从四德等等。

而古代女子的贞操更是比命更重要,一旦发现女子不守妇道犯了什么罪,会用各种残忍侮辱的刑罚惩戒女犯人,其过程更是生不如死,其中最著名的莫过于古代女子刑罚骑木马,其残忍程度简直令人发指。

最早有关“骑木马"的记载是在北宋时期,那时叫做木驴,所谓“木驴”通常是一面圆长型的木板,下面安装有四条支撑的驴腿或滚轮,如同一张普通的条凳。

所不同之处,首先是其表面并不平坦,而呈现一定的弧度,类似驴背的形状;另外于长木板正中间,安装一根约二寸粗、一尺余长的圆木橛子向上直竖,象征驴球,因而一般称呼此类残酷刑具为“木驴”。

当女犯人被判死罪后,便开始行刑,她的全身衣裤将被完全剥光,验明正身,然后衙役们将女人捆绑妥当,便可将她的双腿分开,下体对准那根驴背上的粗木橛直插进去。接着,用铁钉把女犯的两条大腿钉在木驴上,防止其因负痛而挣扎。然后由四名大汉抬着“木驴”上的女犯人游街示众。

在当时,女犯人“骑木驴”游街示众的时间长度通常不会超过三个时辰,一般自辰时初示众到午时为止。而由于女犯必须用力绷紧双腿以抵抗下体和肛门处的压力,所以行刑前将她们从“木驴”上解下来时,没有一个能够自己站起来。此时,受刑的女犯人被坚硬的木橛子捣烂了子宫和内脏,大都是气息奄奄,昏死过去。这些女犯人在游街示众之后,一般还会在刑场上继续示众其赤裸的身体,直到正式执行死刑。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木马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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