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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牛座公主是什么仙子(十二星座中金牛座是什么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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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金牛座公主是什么仙子的一些知识点,和雪儿 马 金牛座的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关于十二星座的小说淘气包马小跳人物关于天秤座的小说

白羊座:

十二星座专属迪士尼公主,天蝎座黑人公主,金牛座冰雪女王

富利克索斯原为铁沙利亚的王子,但由于躲避继母的杀害,和妹妹一块骑着天神宙斯所赠的可在天空飞行的金毛羊逃亡,在中途,富利克索斯的妹妹不小心掉入海中死亡,而他自己则安全到达了黑海东方的国度,受到当地爱耶铁斯王的庇护。富克利索斯为报答救命之恩,剥了金毛羊的毛皮,献给爱耶铁斯王。爱耶铁斯王于是将这张毛皮,挂在森林的树中,让一条永不睡觉的龙守护着。而白羊座就是纪念这只金毛羊的星座!

金牛座:

很久以前,在现在黎巴嫩附近,有一个叫做腓尼基的国家曾经繁盛一时。欧罗巴是腓尼基王的漂亮女儿。有一天,当欧罗巴正在海边的牧场游玩时,不知从何处冒出了一只白色的牛,要求欧罗巴与它同游,欧罗巴于是坐在公牛的背,公牛便摇摇摆摆的朝向海游泳而去。这只白色的牛原来是宙斯的化身,宙斯因为看上欧罗巴,化身成为白牛,将欧罗巴引诱到他身边。二人一行在克利特岛登陆,欧罗巴深受宙斯宠爱,据说后来生下三名孩子。今日的欧洲,据说就是引用欧罗巴之名而来的。至于金牛座,则是纪念这头白牛。

双子座:

关于这一对双胞胎兄弟,据说是天神宙斯化身为天鹅,与莉达所生的孪生兄弟。兄弟两成长后,哥哥成为马术高手,弟弟则在拳击界中无人能与之匹敌,曾做过多次冒险活动。但,由于一次战役,哥哥死在战场,做弟弟的为了与哥哥一起生活,逐要求宙斯解除他不会死的魔力,于是弟弟也被带到天上,成为星座。

巨蟹座:

传说当海克力斯和西多拉交战时,螃蟹为了救好友西多拉,以蟹脚钳住海克力斯,未料反被踩死。但女神赫拉(Hera)同情这只好心而可怜的螃蟹,逐让它上天,成为星座,即巨蟹

狮子座;

在希腊神话中,这只狮子是住在尼米亚的森林中,但它并不是一只普通的狮子,可称得上是一只不死的魔兽,传说它是因为和大力士海克里斯交战失败而上天成为星座。

处女座:

处女座据说就是农业女神的女儿。农业女神狄蜜特有一个叫普希芬妮的独生女,有一次,不幸被冥府之王普鲁托(哈迪斯)劫去。狄蜜特伤心之余,进入山谷中的洞穴,不肯出来。使得大地不再生产农作物,饥民处处可见。天神宙斯于是派使者到普鲁托(哈迪斯)之处,命令其将普希芬妮送还,普鲁托(哈迪斯)不敢违抗宙斯的旨意,于是将普希芬妮平安送回母亲身边。但因为在临行前,普希芬妮吃了4粒冥府中的石榴,因此,在一年中,有四个月的时间,需返回冥府生活。每年当普希芬妮返回冥府,她的母亲狄蜜特便又进入洞穴,不让作物生长。因此,人间每年都有四个月的冬季,据说就是由于这个缘故。

天秤座:

天秤座并不是由于星星排别的形

状而命名的。在据今约3000年前,当太阳进行至这个星座时,地球上便是秋分,那时的白天和夜晚长度相同,于是便把此星座,看成一个有平衡感的天秤,因而命名。但到了后来,有人认为这个天秤是正义女神雅典娜审判人类善恶所使用的秤,同时,另外还有一种说法,认为在天秤座西邻的处女座,才是女神化身而成的星座。

天蝎座:

古时候,在希腊有位叫奥利恩(Orion)的巨人,以打猎为生,时常手举着粗棍追赶猎物。他一向夸言道:‘在这个世界上,绝对没有我猎不到的猎物。’由于他的傲慢态度,激怒了女神,逐派了一只蝎子,在奥利恩每日必经的道路上等待,螫了他的脚,奥利恩禁不住这突如其来的攻击,毒很快地就流遍全身而死亡。奥利恩便成了猎户座。而这只蝎子因为有功,被拉到天上成为星座,即天蝎座。

射手座:

以星座的形状而言,射手座好似一位射手,正在举弓射天蝎座,而在神话故事中,射手座和天蝎座一点关系也没有,而是和马人族之一的凯龙有关。凯龙是一位极其聪明的马人,精于医术,马术和武术,受到人们的尊崇。连大力士海克力斯,也要拜凯龙为师,学习武术和天文学。不幸的是,有一次当海克力斯和其他的马人发生争端时,一不小心把沾有九头怪蛇毒血的剑,刺向凯龙。虽然凯龙有不死之身,但九头怪蛇的剧毒,却使凯龙痛苦万分,因而将不死之身转让到普洛米休斯,让自己死掉。于是天神宙斯在凯龙死后,将他移到天上成为星座。

山羊座:

潘是一位有山羊角和胡子,吹着角笛的牧羊神。有一次,潘在尼罗河附近,正在和诸神举行酒宴时,突然有一只怪物攻击过来。这只怪物面貌凶恶,身材高大,就连诸神都怕他三分,纷纷化身企图逃走,当时潘打算化身成鱼形,正欲跃入河中逃走,但可能是过于慌乱之故,只有下半身化身成鱼形。天神宙斯看了他的模样,觉得十分可笑,逐把他带上天上成为星座。

水瓶座:

众神在所住的奥林匹斯神殿社酒宴,畅饮涅塔尔神酒。此时负责斟酒的是宙斯和赫拉王妃的女儿赫贝。赫贝之美远近驰名,但到了适婚年龄,就因和宙斯之子格拉斯结婚之故,不能再担任斟酒职务。宙斯乃寻找接班人,有一天宙斯下凡时,发现一名追羊的美少年,乃化身为鹭将他抓住,少年就更名为卡尼梅德斯,成为御用牧羊人。宙斯赐他永保年轻,可是却必须要终身担任斟酒职务。卡尼梅德斯觉得相当光荣,总是勤奋的工作。深受感动的宙斯,乃送给他一个装满智慧之水的水瓶,日后也被封为天上的水瓶座。

双鱼座:

双鱼座是为了纪念美与爱的女神和他的儿子所形成的星座。有一次,他两母子在幼法拉底河边,受到怪物的袭击,两人急急化身成鱼逃亡。而双鱼座便是他们所化身的两条鱼

1、马小跳:作品主人公,人小胆大、思维跳跃、虚心好学、豪爽痛快。因为妈妈的肚子太舒服所以在里面待了十一个月还不肯出来。

一百天的时候,他可以跳起来离桌三尺高。由此,爸爸把爷爷好不容易给他取的名字“马小骥”改成“马小跳”。他和唐飞、毛超、张达是死党,他们常常做些让秦老师头痛的事。

2、马天笑:玩具设计师。他不仅有童心、有爱心,能理解马小跳,而且还能和马小跳玩到一块,甚至两人比着玩。马天笑玩出了许多发明创造,但却没有一个人来买,后来得到马小跳会跳的灵感后造出了一个叫“跳跳娃”的玩具,才一举成名。

3、丁蕊:在马小跳心目中,她是全世界最漂亮的妈妈,马小跳叫她“宝贝儿妈妈”,马天笑叫她“宝贝儿”。她身材苗条,气质优雅,有一头美丽的波浪长发,是个标准的美人。

星座是双鱼座,属相是老鼠却最怕老鼠,爱吃的食物是臭豆腐和榴莲。她的偶像是歌星张信哲和大侦探波洛,还曾模仿大侦探的断案能力来办过几件家庭“疑案”。

4、路曼曼:马小跳的同桌,班级的中队长。她尤其喜欢管理马小跳这类的捣蛋家伙;她喜欢上课举手回答问题,尤其是在班主任秦老师的课上;她最喜欢说的话就是“我要告诉秦老师!”,尤其是告诉秦老师马小跳的“罪行”。

她倔强傲慢的外表下有一颗敏感的心,明明还是个小孩子,却总是装出一副大人的模样,在家长面前她懂事听话,在老师面前她勤劳能干,在同龄人面前她则表现出自信骄傲、争强好胜的样子。

5、安琪儿:马小跳门对门的邻居,也是马小跳的同班同学,她最崇拜的人就是马小跳。马小跳不怎么喜欢她,可如果有人欺负她,马小跳一定会挺身而出。

安琪儿长着塌鼻子、厚嘴唇,大家都叫她“笨女孩”、“丑女孩”,就连她的妈妈也教育她要“笨鸟先飞”。安琪儿虽然有时候有些笨,例如把爸爸的满是球星签名的足球泡在盆里洗了,但她心地善良,懂得分享,更爱护小动物。

6、毛超:马小跳的好友,外号“猿猴马超”。他瘦瘦矮矮,论打架既打不过张达,也打不过马小跳。平日里毛超的嘴巴根本闲不住,十箩筐话有九箩筐都是废话。

7、张达:马小跳的好友,外号“河马张达”。张达说话结巴,但歌声十分动听。他吵架会输,打架会赢,是个体育全才,还爱跟汽车赛跑,每年校运动会都是张达最出风头的时候。

8、唐飞:马小跳的好友,吃货,小气鬼,立场极不坚定的人。他挺出来的肚子像企鹅,走路的姿势像企鹅。他爱打屁,爱看漫画,家境优渥,亲戚遍布世界五大洲。唐飞心中的漂亮女孩是杜真子,他对她言听计从。

9、杜真子:马小跳的表妹,她是个长着一张猫脸的“小女巫”,面对马小跳时十分强势。她会成语接龙,会演白雪公主,可以把男孩子们指挥得团团转,她还会做土豆沙拉、彩色饭球、什锦炒饭、蛋包饭等。她有一只会笑的猫,叫“笑猫”。

10、夏林果:马小跳的同班同学。夏林果自小开始学芭蕾,留着长长的马尾辫。她不仅长得漂亮,而且学习成绩好。她喜欢说话很酷的男生,对小动物充满爱心。

11、秦老师:马小跳的班主任,平日非常严肃,总是为几个调皮的学生操碎了心。

12、丁文涛:马小跳的同班同学,也是马小跳的死对头。他成绩优异却老气横秋,号称“成语大王”,一张嘴便是一串成语,口头禅是“我告诉你!你懂不懂?”。

13、丁克舅舅:马小跳的舅舅,新新人类,他喜欢玩蹦极、玩赛车,还喜欢泡吧,喜欢马小跳的英语老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淘气包马小跳

这是简璎的一篇言情小说

第一章

答录机响起的时候,韦凌珊才躺上床睡不到三十分钟。

「救命啊!珊姊,你一定要帮我这个忙,我老哥今天十一点二十分的飞机到中正机场第二航厦,替我去接他,他四年没回来了,人生地不熟的……只不过你千万不要告诉他我在哪里,就这样了,我跟阿捷还要赶火车,我就不多说了!哦--对了,你不知道我哥叫什么名字吧?他叫范洛,洛阳的洛,高高的,短发,就这样了!」

这显然是一通十万火急的来电,而她显然也必须去替打这通不负责任的电话的小女生收拾烂摊子。

范汝有点脱线,总会做出一些出人意表的事,今年都已经大学毕业了,可是姑娘她却永远迷糊得像十八岁的少女,做错事后的无措神情令人很难狠下心来对她苛责。

事实上,这根本不关她的事,她尽可以让那个四年没回台湾、人生地不熟的范洛,在机场被他自己的亲妹妹放鸽子,举目无亲,然后自己想办法,可是……唉,偏偏叶捷是她介绍给范汝认识的。

话说当年,范汝是中文系大一的新鲜人,来这里替她打工校稿,而叶捷则是美丽报派来为她拍生活照的摄影师,范汝对叶捷一见钟情,疯狂的爱上他,也为他做了许多疯狂的事……所以,看似不必理会这件事的她,好像脱离不了干系。

因为呢,追根究柢,如果她没雇用范汝替她打工,范汝就不会认识叶捷,而范汝如果没有认识叶捷,也不会这么疯,如果范汝没这么疯,今天她就会准时出现在机场里,带着乖巧甜美的笑容,迎接她四年未曾踏上故土的兄长,而这一切的一切也跟她沾不上边……总之,当范汝的口头禅「就这样了」结束之后,她也认命的起床了。

十一点二十分,她一身轻便的裙装,准时出现在机场的接机大厅里。

纵然知道旅客入境还需要一些办手续时间,她还是很准时,买了一杯外带咖啡站在一堆接机人群里,手里举着一个名牌,上面写着范洛的名字。

这不是她第一次接机,却是她第一次举着接机名牌,因为她从来就没见过范汝的大哥,天知道待会走出来的旅客里会有多少个「高高的、短发」的男人,亏范汝可以用这么马虎的五个字来形容自己亲哥哥的外貌。

她刚刚看过机场的起降时间表,十一点二十分落地的是纽西兰航空的班机,范汝曾提过,她大哥长年住在纽西兰,至于在纽西兰做什么,好像也有提过,但她一点印象都没有。

不过没关系,她今天的任务很简单,只要接到范洛,将他送到下榻处,她就功成身退,可以回去睡她的回笼觉。

昨晚她才熬夜写完五千个字,现在处于非常缺乏睡眠的状态,但纵然如此,天秤座的她从来不是个情绪化的人,也绝不是个爱闹情绪的人,她知道客观上来说,她应该来接范洛,因为他是无辜的,如果她因为睡眠不足而不想来,或者来了却对他摆张臭脸,这对他来说都是不公平的。

现在她只希望班机不要误点,希望范洛的护照、行李都没有问题,希望他快点通过海关走到她的面前来,因为她举这个牌子已经举得有点手酸了……「哇,姊,你看!那个男人看起来好有型哦!」

旁边有两姊妹兴奋的在窃窃私语,出于职业本能,她也顺着女郎发亮的眼睛看过去。

她是「美丽报」的两性专栏作家,也写短篇小说,向来喜欢观察男男女女的外貌,这对她描写人物有帮助。

她轻易的看到了那位有型的亚裔男子,也认同了那位女郎见猎心喜的说法。

没错,那确实是个极有型的男人,如果要她来形容,她会说他充满了硬朗的男子气概。

时序已入秋末,在一群穿着秋季外套的旅客中,身着灰色圆领衫和率性的低腰泛蓝牛仔裤,他显得很引人注目。

他的身高应该有一百八十五公分以上吧,贴身的圆领衫凸显出他宽阔的肩线,肌里线条刚强有力,因此她轻易便可看出他拥有发达的二头肌和结实的胸迹他的五官偏向粗犷,肤色黝黑,虽然经过十个小时的长途飞行,他的双眸仍然炯炯有神,不但英武阳刚,还有一股恣意散发的豪迈气息,他好看的唇线微微上弯,显得兴致盎然与神采飞扬。

然而,他的右手显然受伤了,三角巾穿过颈子将他的手腕固定住,饶是如此,他的步伐依然丝毫未减俐落,右手提着一只中型黑色旅行袋,那自信满满的神态像极了刚下军机的捍卫战士。

然后,她看到捍卫战士向她走来。

「我是范洛,请问你是哪一位?」

他的声音是纯然的男性,口音没有因为长年待在国外而怪腔怪调,幸好没有,因为她正是那种说不出一个合理的理由,但又特别讨厌和有ABC口音交谈的人。

「我叫韦凌珊。」她放下名牌,莹澈的双眸正视着他。「我是范汝的朋友,她临时有事,托我来接你。」

范洛目不转睛的注视着她,心跳不禁加快。

真没想到他老妹会叫一个美女来接他。

她滑顺如瀑的黑发披在小巧的肩头,长睫动人、肌肤白皙、眉目清丽,浑身散发着一种优雅纤细的气质,这是他那个圈子里所没有的女性类型。

他对她惊艳,但他相信自己并没有露出痕迹,多年的警探经验使他面对再大的惊异都能面不改色,纵然……他实在不该把秀雅的她和那些恐怖的尸首相提并论,尸首无法掀动他内心的涟漪,只会挑起他破案的好胜心,但她却能激起他内心的波澜。

「你的行李呢?只有一个手提袋吗?」韦凌珊亲切的问他,完美的红唇有弯弯的弧度,看起来增添了几分俏皮。

无论她认为他的外型有多迷人,她都不会对他有任何的遐想,因为她很清楚,自己一点也不了解他的底细,他是范汝的大哥没错,从这一点上来说,她只可以断定他不会是个坏人,但谁知道范汝有没有一个住在纽西兰的大嫂呢?

她已经二十八岁了,早过了感情冲动的年纪,她理性的处理生活中的每一件事,包括她完全不想触碰的感情--她总是温和的接受男士的邀约,但仅仅限于吃饭而已,如果对方想更进一步,她通常都敬谢不敏。

她没有意愿和任何男人发展稳定的关系,她满意目前的生活,并不想改变,她知道感情生活会让她一团乱,更可能会是场风暴,因此从不期望美丽的邂逅,只想单身到老,那是对她最好的方式。

「只有一个手提袋。」他回答她,黑眸仍停留在她秀致的脸孔上。

她身上有种怡人的女性特质,这不是每个女人都拥有的,有些女人仅仅只是靠近她,都会感到这女人身上带刺,有些女人则是在开口说话时让人充满不舒服的感觉,但她不会。

她说话的速度刚刚好,可以让他清楚的听完,而她注视着他说话的神情则使他如沐春风。

他老妹会托她来接机,这显示她们两个有很好的交情,但她并不会对他热切的过了头,也不会迫不及待的向他推销她自己……住坏的地方想,或许她已经有另一半了,所以对他没意思。

这个想法居然会让他感到很失望,如果这个动人心扉的美女是别人的女人,那表示他什么都不必想了。

「我的车停在停车场里,我们一起走过去好吗?」韦凌珊询问着他的意见。

「没问题。」范洛点头。

与他并肩而行并不吃力,她的高度在他下巴处,如果从外型上来看,他们绝对是金童玉女的组合。

「你的手提袋里有外套吗?」

走出自动玻璃门,一阵冷风从停车场吹过来,她觉得自己有义务提醒他,台湾的气候和位在南半球的纽西兰恰成反比,纽西兰现在是怡人的春天,而台湾已经快进入初冬了。

「我不冷。」他当然了解她的好意,而他也绝非是在逞英雄。

经年累月的严格训练使他能适应各种天候,他不喜欢累赘的厚重衣物,那会影响他的敏捷……「救命啊!救命--」

几乎是车满为患的停车场倏地传来杀鸡般的破锣嗓,他敏锐的发现一道奔跑中的高瘦影子,出于本能,他丢下旅行袋,矫健的追捕疑犯。

「范洛--」

她连忙提起他的旅行袋,迅速从自己皮包拿出手机报警。

不管是什么情形,她都相信报警就对了,即使是见义勇为,也难保歹徒没有强大火力,她不能拿范洛的生命安危做赌注。

「该死!」她的手机居然收讯不良?

她看到他追逐着一名脚程奇快的男子,已经有人在驻足观看了,其中不乏壮丁,但却再也没有任何人出手相助,他们甚至都夸张的贴墙而站,摆明了只做壁上观。

范洛终于捉到那名男子了,而男子手里拿着一只女用皮包,她吃惊的看到他揪着那男子的手臂,朝男子的太阳穴挥出一拳,男子随即软绵绵的瘫下,皮包掉落在地上。

「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后知后觉的机场巡逻警卫总算出现了,同时一名中年欧巴桑喘吁吁的跑过来,手里还拖着一个超大旅行箱。

韦凌珊走过去,保持着沉默。根据她目测的结果,抢匪伤得不轻,而范洛挥拳的那只拳头,从他若无其事的表情看来应该是毫无痛意。

「这是你的皮包吗?」范洛拾起皮包,拍拍上头的灰尘送到欧巴桑面前。

他知道这种乡土味十足的中年妇女通常不太会使用信用卡,出国可能在皮包里放了不少现金,他此举无疑是帮了她一个大忙,她对他的感激之情可想而知。

「哼!别以为老娘不知道你们的把戏!」欧巴桑一把抢回皮包,满脸的气愤。「你们这两个臭小子真是混蛋,一个演抢匪、一个演英雄,想诈骗老娘对吧?你们休想老娘会上当,我女儿老早就把你们这些诈骗集团的老把戏都叫我背下来了,想骗老娘,门儿都没有!」

说完又凶巴巴的瞪了范洛和在地上哀嚎的家伙一眼,大屁股扭着扭着,拖着行李,将皮包夹在腋下,头也不回的走了。

范洛阴晴不定的表情让韦凌珊有种想笑的冲动。可怜的骑士,他大概不太了解台湾人的生态。

现在的台湾人对陌生人充满了戒心,没办法,谁叫诈骗集团真的太多了,诈骗花样又层出不穷,所以也不能怪那位欧巴桑不识好人心,要怪就怪这个走样的社会吧。

「你还好吧?」她问,美眸里却隐隐浮动着笑意。

巡逻警卫带走了抢匪,可是范洛却还杵在原地,他抓抓下颚,似乎在沉思些什么。

半晌之后,他望着欧巴桑消失的方向问她,「我问你,刚刚那位『老娘』真的从头到尾都没有对我说一声谢谢吗?」

韦凌珊不禁噗哧笑出来。

不错,这个男人还挺有幽默感的。

「没有。」她眼底的笑意更浓。「不过我认为,她回家之后就会后悔自己错怪了好人。」

「我想也是。」他一本正经的点了点头,却表情悲壮。

她隐含着笑意把旅行袋交还给他。「我的车就在前面。」

她以遥控开锁,他看到她的车,是一部漂亮的香槟金轿车,很适合她。

「可以问你一个问题吗?」他将行李丢到后座,扣上安全带的同时,她已经放下手煞车,打了方向灯,的转动方向盘倒车、转弯,准备离开停车常「可以。」他知道她要问什么,于是露出非常男性的得意笑容。

虽然那位大婶不领情,但他的行为起码很英雄吧,能够当机立断去追抢匪的男人毕竟不多,谁不是把自己安危放在第一位呢?

而他,范洛,身为纽西兰北岛第一大城奥克兰市的刑事探员,拥有敏锐的观察力和惊人的飞毛腿,以及一颗骁勇善战的好胜心,是与众不同的……「小汝说你常年住在纽西兰,我想知道纽西兰的奇异果跟纽西兰的奇异鸟,之间有什么关联性吗?」这个问题她已经想很久了,正好趁此机会请教一下。

范洛的自负与自信在瞬间被驾驶座上那个美丽娴雅的小女子给击倒。

问、问他这种问题?

问一个雄心万丈的刑事探员这种问题?!

韦凌珊俐落的在车阵中穿梭,迟迟等不到回答,分神看了他一眼,努力收住笑意。「你不知道吗?」他好像愣太久了。

「咳--」他清了清喉咙,终于相信他刚刚没听错。

台湾的女人怎么都这么出人意表?

「基本上,奇异鸟是一种纽西兰特有、不会飞的夜行性鸟类,褐灰色,身长约七十公分,大小跟鸡差不多,仅分布于纽西兰,同时也是纽西兰的国鸟;而奇异果是纽西兰最为盛产的水果,两者之间没什么关联性,只是纽西兰对于自己国家产品的特称罢了。」说完,他不自觉的又清了清喉咙。「我这样回答你清楚了吗?」

她笑了笑。「很清楚。」

可是,他对于这个女人却一点也不清楚,她可以询问有关他的任何事,然而奇异鸟和奇异果却比他更能引起她的兴趣。

「你对纽西兰的了解,仅止于奇异鸟和奇异果吗?」他不甘心的再问。

闻言,她唇边的笑意更深了,那种笑容让他感觉到答案准没好话。

果然,他完全料中。

「当然不止,还有--」她似笑非笑的说:「绵羊油。」

他习惯性的抓抓下颚,刚毅的面孔上表情很困惑。「不知道这个美丽的国家,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和绵羊油划上等号的?」

「不好吗?」她微笑着说:「绵羊油在冬天很好用啊,我母亲与我外婆都是爱用者。」

她的微笑令他有一瞬间的闪神,发现向来在同事朋友眼中堪称幽默风趣的他,在她面前竟然找不到适当的话题可以打开话匣子。

事实上,他想直截了当的问她,是否有男朋友或老公,那可以让他悬崖勒马,停止自己继续被她给吸引。

他不否认,只要是男人都喜欢赏心悦目的美女,可是她给他的感觉不止美而己,她绝然脱俗的气质更加吸引他。

「对了,我该送你去哪里呢?把地址告诉我吧,我相信我找路的速度不比计程车差。」

他微微一愣。「你没去过我家?」是他猜错了吗?他以为她和小汝交情匪浅。

「你家?」她马上猜想他所谓的家是哪个家?

他在台北另有住所?抑或,他说的是他父母留给他和范汝的那栋两层楼花园洋房?

如果他指的是那栋雅致非凡的花园洋房的话,那么她确信自己的麻烦真的来了。

她轻声细语的问他,「你指的是令尊令堂留下的那栋房子?」但愿不是,但愿不是……「当然,范汝也住在那里不是吗?」他回答得非常理所当然。

她真的好想尖叫。

太好了!

范汝居然胆大包天到偷偷将房子卖掉了,却不告知自己的哥哥,而要她这个外人来面对这个烫手山竽。

怎么办呢?她要怎么样让范洛知道这个残酷的事实又不发火呢?

韦凌珊缺乏睡眠的脑筋飞快的运转着,决定暂时对他隐瞒事实,这种事必须由范汝亲口告诉他,如果他有怒火,承担的那个人也不该是她。

「呃……没错,她住在那里,不过她现在不在。」她胡乱想理由,想着她故事里的女主角都是怎么唬弄男主角的。「是这样的,她和几个大学死党去环岛旅行了,半个月后才会回来。」

「她有把钥匙给你吧?」他一点也不在意一个人住那间大房子,反正他在奥克兰也是一个人住,老早习惯了。

「没有。」这是实话,因为那栋房子早在两年前已经易主了啊!她继续挖空心思想着接下来她该怎么做。

「没关系,找锁匠来开门好了。」这是很容易解决的问题,他一点也不以为意。

「不妥!」她飞快否决。「现在的治安很差,很多锁匠会把屋主的钥匙拷贝一份,这么做太不保险了。」

范洛不认为锁匠盗拷钥匙的机率有多高,而且他有种奇怪的感觉,她像是在为反对而反对。

意思是--她反对他住在他家……为什么?这很奇怪。

莫非他家里还住着另一个人?

他直觉的联想是,他老妹和男人同居。

如果是这样的话,她大可放心,他不是那种食古不化的人,思想也没那么古板,男女同居是件很好的事,可避免错误的婚姻产生,他一点也不反对。

「这样吧,我家有多余的空房,你暂时先住在我家,你觉得如何?」她会在最短的时间内把范汝给Call回来,让她自己对她老哥说明一切。

「住在你家?」他愕然偏首看她。

原来她百般阻止他回家住的原因,是想邀他一起同住,这理由化解了他心中所有疑云,在她开口问他奇异鸟和奇异果有何关联之后,他还当真以为自己对她一点吸引力都没有哩!

「这样不会太麻烦你吗?」他微微一笑,自信又回来了。

这句话的另一个意思是--她是一个人住吗?

「不会。」她松了口气。

只要能解决目前的难题,就算麻烦一点也没关系,再说只有一晚而已。

她已经想好了,无论范汝现在在哪个穷乡僻壤,她都要她马上回来,谁叫祸是她闯的,就该由她自己来收拾!

第二章

范洛将行李袋搁在客厅的威尼斯米黄地板上,这间公寓的陈设令他对韦凌珊又多了几分好奇之心。

挑高七米的客厅显现屋主不受拘束、爱好自由的个性,三盏别致的水晶吊灯则让人感受到屋主有颗浪漫的心,屋里有大片的落地窗,窗前摆着两张造型别致的橘色单人椅,可以远眺远山风光,也可以近俯繁华都会的车水马龙。

客厅另一组浅色沙发后面是餐厅,有张黑檀木的长餐桌和六张橘红色的餐椅,餐桌上方有盏水滴状的水晶吊灯,餐桌后方是一道黑云石拱门,门后是厨房,整体的装潢有着悠然的人文气息。

范洛本能的嗅闻着空气,这是他的职业习惯,每到一个陌生的空间,他总会先闻闻有没有酒精或药品的气味。

很快的,他断定自己没有找到任何不良的气味,唯一闻到的是花香味。这间楼中楼式的公寓想必价值不菲,搞不好比他父母那栋花园洋房还昂贵,再加上室内品味卓然的家具与摆设,他忍不住要猜一猜她的职业与身份。

「要喝点什么?」韦凌珊顺手把皮包搁下,窈窕的倩影走进厨房。

终于脱离炙烈的艳阳了,近来秋老虎发威,她总觉得出门一趟,身上的水份彷佛也同时被蒸发光了,所以她通常避免在晚上七点以前出门,以防在入冬前继续遭受强烈紫外线的摧残。

不过她却很欢迎朋友自动上门来找她,她通常会准备一壶咖啡和自己烤的小点心,倾听朋友们说话,朋友们的疑难杂症通常都会变成她写作的题材。

「什么都可以。」他看着她纤丽的背影走进厨房,不一会儿便用托盘端了两杯橙色的果汁出来。

客厅的电话响了,她朝他笑了笑。「我接个电话。」

范洛一边喝果汁一边盯着手执无线电话,巧笑倩兮的韦凌珊。

他判定电话彼端一定是个令她感到愉快的家伙,因为她的笑容没有停过,浅笑盈盈中不时露出编贝似的洁白皓齿。

他居然开始猜想她在跟什么人讲电话,直到几分钟之后她精神奕奕的放下了电话。

「你一定累了,房间在楼上,我带你上去。」

等到将范洛安置好,她也可以放心睡个好觉了。刚刚是美丽报的编辑打来的,有个海外读者写了封给她的求爱情书传真到报社,内容叫她绝倒。

「好。」他不置可否的提起行李跟她上楼,两人在拾级而上时免不了靠得很近,他闻到了她身上传来的素馨香。

他又感到摸不透她了。

不是邀请他住到她家里来了吗?为什么不跟他在客厅多聊聊,反而急于将他打发掉?

又是出于警探经验,他看得出来她想去做另一件事,而那件事和他一点关系都没有,所以她必须先安置好他才能去做自己的事。

「如果需要什么,你可以来敲我的门,我的房间就在你隔壁。」两人循着有如艺术品的楼梯而上,她打开其中一间房门对他说。

她的朋友很多,有时她和朋友把酒谈心,要是对方薄有酒意,不管男女,基于安全的理由,她都会要对方留宿,也因此她的客房里应有尽有,还附设了一套独立的卫浴设备,让留宿的客人备感贴心。

「很舒适的房间。」他仔细的打量房里的陈设、找寻异常的气味。

房间摆设品味跟楼下一样好,几乎没什么好挑剔的,唯一让他不自在的是,从没关的浴室门望进去,马桶盖是掀起的。

他锐眼眯了眯,眸光看着那个掀盖马桶,这表示上一个使用这个房间的人是个男的。

「你确定我在这里不会打扰到任何人?」他眸光闪烁的盯着她,自觉高明的套着话。

韦凌珊笑了笑。「不会。」

几乎快在他面前打呵欠了,她真的好累,大脑极度缺乏休息,她必须躺下来睡一会儿了。

「这床挺不错的。」

他坐上床,原本只是想找话题和她聊,没想到床脚却应声而断,他反应极快的马上站起来。

她的表情告诉他,她有多惊讶,而他相信自己的表情也明白表示了,他想也没想过会把床给坐塌。

她回想着上一次留宿的人是谁?

好像是她表姊和表姊夫,表姊呕气的跑来她这里,表姊夫三更半夜找来了,两夫妻合好,一起睡到天亮才离开。

他们两个有那么重吗?表姊是个身高一百六十八公分却不满四十五公斤的骨戚美人,而表姊夫更是个吃不胖的书生型,怎么想他们两个都不至于把床睡坏了才对。

「这是意外。」她很快的说,却越想越好笑,怎么也止不住唇边倾泄的笑意。

他有些气馁的望着她。「你大可笑出来没关系。」为什么在她面前他总无法将最好的一面表现出来,总是乌龙百出?上帝好像故意在整他似的。

「不,我一点也不想笑。」她明明在笑却说着违心之论。「我不打扰你了,你休息吧。」

她嫣然巧笑,退出了客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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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凌珊醒来时已经是晚上了,睡前她打了好几通电话找范汝,可是范大小姐却永远处于关机状态,就连她的亲密爱人叶捷都跟她一个样,以关机来逃避所有问题。

面对这两个不负责任的人,她也只有认了,当务之急是想办法让范洛不起疑心,也不想回家去看看。

她走出房门,正好遇上已经换过衣服的范洛从隔壁房间走出来,他手上的纱布已经拆掉了,神情跟她一样,看起来都像睡了场好觉。

一见到她,他便率先开口,「帮我个忙,陪我去买西装,这趟回来要顺便参加朋友的婚礼,却忘了带套象样的衣服。」

「没问题。」她澄澈双眸闪现温柔笑意。「我们先去吃饭,再去买西装。」她看了他拆掉纱布的手肘一眼,仅仅只是随意的一眼,心中顿时响起了警讯,然而她镇定的抬眸看着他,淡淡地问:「你手上的伤要不要再去医院一趟?」

名字叫情人向前走

以上是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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